国眠党打柯实在太弱了
让我来教教他们
煎茶院凭的是政治献金法
第7条 第六项 未具有选举权之人
而柯p选的是台北市长
而我们那次选举
柯p许多捐款来自台北市之外
Ok,我们看怎解释选举权
根据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
第三章,第一节,第15条
有选举权人在各该选举区继续居住四个月以上者,为公职人员选举各该选举区之选举人。
凭着法律92共识
一个法律,各自婊诉原则
我们可以视为非台北市民的捐献都违法
这样我们就可以逼走柯p接收他的成果
至于我们文哥,外县市没支持度
有收到外县市捐款也微不足到
再说,身家雄厚,律师一堆,根本不怕
我们不要怕,和他拼了
备注:以上良策,就献给吾党了
备注:
此举恐怕有导致创造无党籍总统之危害
请小心服用
有拨款伍佰下来请来信告知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