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党团协商

楼主: ns954411 (ns954411)   2015-09-18 13:28:08
说真的,这个议题凸显了我们制度上的奇怪
代议士应该是本于自己自由意志,基于理性辩论下
投下自己一票,且对自己发言表决都需要纪录,以供选民检验
可惜,我们的代议士选举一句不是这些..是选民服务好不好..
以及
代议士不喜欢做功课的跟着列宁式政党意志而动...
很多人说党团协商是必要之恶
可是
为什么不是因为我们选民素质不佳
代议士素质不佳,对议题研究不透彻
委员会不够专业...
所以才有这些必要之恶
从务实观点当然是留着让小党有机会翻盘协商
但从根本观点不是应该党要松手,人民要监督吗???
代议士要专业吗??
所以理想性的国会论政,而不是比较选民服务..
台湾要有理想的国会,还是取决人民选出那些人不是吗?
作者: alwaysstrong (不要踩小强)   2015-09-18 13:31:00
应该立法将选民服务视为贿选…
作者: ben840619 (小小书僮 可笑可笑)   2015-09-18 13:42:00
你那个是理想事实是没有党团协商国民党想过什么就过什
作者: BLABLA007 (异度空间型男)   2015-09-18 13:43:00
现实就是党团协商造就什么结果?真的要继续这种型式的党团协商? 没有更好的协商?不如朝着进一步的透明公开型式 党团协商 并立法强制
作者: GaryMatthews (G公*)   2015-09-18 13:46:00
选民服务只要合法 有什么不对?
作者: hiokchi (连筱葳)   2015-09-18 13:46:00
黄国昌曾经解释过党团协商这个制度产生的历史背景,为什么他主张要废除,但现阶段很难真正废除,所以希望协商机
作者: boogieman (Let the Right One In)   2015-09-18 13:49:00
协商过程透明 结果有纪录有人要负责 各党共识决 没共识就送表决 这样哪里不好了?你讲啊?
作者: hiokchi (连筱葳)   2015-09-18 13:49:00
制能公开透明,协商时哪些法案被拉下来,谁在协商时说了
作者: GaryMatthews (G公*)   2015-09-18 13:50:00
路灯不亮 灌溉缺水 马路坑洞 土地界定 法律咨询
作者: hiokchi (连筱葳)   2015-09-18 13:50:00
些什么,都要有纪录可查。不然乔出问题时人民无法究责。
作者: BLABLA007 (异度空间型男)   2015-09-18 13:50:00
对阿 重点是协商过程要有纪录这点需要立法把它建立完善其实不只国会 地方议会也要这样
作者: hiokchi (连筱葳)   2015-09-18 13:52:00
黄解释得挺清楚的,就连如何保障小党都有另外提出国外的
作者: BLABLA007 (异度空间型男)   2015-09-18 13:53:00
党团协商有很多种方式 觉得哪一种方式最好 多想想吧
作者: hiokchi (连筱葳)   2015-09-18 13:53:00
例子,不过他讲/写过的东西很多很杂,最近很忙没时间找给你,有空自己去找找看。
作者: GaryMatthews (G公*)   2015-09-18 13:55:00
民代做选民跟审法案又不冲突你要讲理论 每个业务都有相关政府单位负责阿但是谁没见识过公家机关的官僚习气 互踢皮球乡下地方的农渔民教育程度不高 也不知道要找谁当然就是找地方桩脚 地方桩脚找民代 有什么错?民代非法施压例如 消罚单 当然不好 但是一般选民服务有什么不行?
作者: CTgogogo (中华加油)   2015-09-18 14:02:00
党团协商根本是反多数决的一种无意义制度 非必要之恶
作者: GaryMatthews (G公*)   2015-09-18 14:03:00
乡下地方的民众哪懂政府机关的组织 遇到问题要去哪找负责单位? 遇到土地跟法律纠纷哪知道去哪边找找谁寻求协助?不能用都会区中产阶级的角度看待这件事 不是每个人都跟你一样受过高等教育的民代也没有行政权力阿 很多选民服务也只是帮忙选民把资讯传达给正确的相关单位 或是找政府单位办理会堪帮民众反应意见也要被你说成施压 很多民代就只是负责帮选民找到对的人 做对的事情 有犯法逆?除非服务的内容是犯法 比如消罚单 或是给人安插职位不然政府机关没做好的事情 民带给点压力不是刚好?政府本来就是为人民而存在 民意代表帮人民向政府表达意见 不是天职吗?
作者: LinChinHoung (林阿弘)   2015-09-18 14:19:00
问题太多了 特别是目前选制无法真正反映民意单一选区的设计剥夺的社会的多元声音未来能改成联立制才有可能像你说的这般专业立委可以透过补不分区席次的方式进入国会
作者: GaryMatthews (G公*)   2015-09-18 14:20:00
而且公文署名是负责的表现 私底下偷偷来才是施压
作者: Scion (噓噓~~噓噓哥)   2015-09-18 14:22:00
美国的国会议员都有在做选民服务了台湾的民主政治已经超英赶美了吗
作者: GaryMatthews (G公*)   2015-09-18 14:23:00
柯 P 要拆北投温泉违建 那些帮护航的议员敢发公文
作者: loveflames (咕啾咕啾魔法阵)   2015-09-18 14:23:00
没有协商就会变成大党用人数暴力,小党用程序背葛
作者: kimo0211 (提姆)   2015-09-18 14:27:00
但是话说如果有协商的话,也不用期待DPP过半能处理党产了吧?
作者: mune (越来越它了)   2015-09-18 14:28:00
协商还是必须的 问题是要透明化
作者: LinChinHoung (林阿弘)   2015-09-18 14:29:00
选民服务没错 但立委的主要工作不该是选民服务我想原PO是想表达这样的意思
作者: GaryMatthews (G公*)   2015-09-18 14:29:00
所谓问政犀利的意思就是在法条研究跟提案上有专精阿你是不是误会了什么
作者: loveflames (咕啾咕啾魔法阵)   2015-09-18 14:30:00
立法院其实有法制局,与其期待助理不如改善法制局吧
作者: GaryMatthews (G公*)   2015-09-18 14:31:00
刘建国 李昆泽 吴秉叡 萧美琴 这些立委都是公督盟认证的优秀委员 人家服务可曾怠慢? 为什么问政专业就一定做不来服务?一码归一码 问政跟服务到底有什么冲突啦 ?????
作者: OoJudyoO (安康鱼)   2015-09-18 14:43:00
真的 直接表决 自尽区就要过了
作者: zzro   2015-09-18 14:44:00
问政专业跟选民服务都有票 无法阻止选民投谁 比较难解
作者: shrines   2015-09-18 15:13:00
推这篇!拜托某人别再秀下限,恶心死了
作者: allicia (不要再有绿箭头了)   2015-09-18 15:34:00
不是每个案子都要协商 如果在大家都愿意退让且案子争议性不大时协商才会成立 但如果最后协商破局就会动用表决所以不用怕无法处理党产
作者: CTgogogo (中华加油)   2015-09-18 16:00:00
没有经过法学教育的板友是无法了解我国法律修得有多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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