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是钱的问题 那我们就回归到使用者付费
目前能想到的是折衷改成有条件征兵 类似"公民"的概念
1.免役:门槛一定要调高 唯一条件:无法自立谋生
2.替代役:门槛也要调高 役期1.5年
3.不愿役:排除1.2两种 役期1年(不得扣除军训、假要删减)
4.不想服役:除非第1类情形
一律得每年多缴税 不管赚多少都要缴 缴到你或中华民国灭亡为止
(不要跟我靠北中低收之类的,这是必要之恶)
缴的税刚好拿去填补国防预算的短缺
(现役的人事部分 包括倘若兵源不足预备拿来募兵的费用
国防装备不在此限)
而且是浮动税率(因为每年服役的人数可能波动)
*配套是:哪天你不想缴这笔钱可以申请服役
但之前缴的不得退还
注:可能会有一堆想延后服役规避缴税
例如用唸书当借口申请延役那几年就可以少缴税
可以定个年限 例如最慢28岁不入伍就开始缴税
其他问题:缴税需不需要按所得累进税率
女生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