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马开第3张支票 106年实施募兵制

楼主: sangoking (挖洞兼补刀)   2015-08-27 10:38:22
既然是钱的问题 那我们就回归到使用者付费
目前能想到的是折衷改成有条件征兵 类似"公民"的概念
1.免役:门槛一定要调高 唯一条件:无法自立谋生
2.替代役:门槛也要调高 役期1.5年
3.不愿役:排除1.2两种 役期1年(不得扣除军训、假要删减)
4.不想服役:除非第1类情形
一律得每年多缴税 不管赚多少都要缴 缴到你或中华民国灭亡为止
(不要跟我靠北中低收之类的,这是必要之恶)
缴的税刚好拿去填补国防预算的短缺
(现役的人事部分 包括倘若兵源不足预备拿来募兵的费用
国防装备不在此限)
而且是浮动税率(因为每年服役的人数可能波动)
*配套是:哪天你不想缴这笔钱可以申请服役
但之前缴的不得退还
注:可能会有一堆想延后服役规避缴税
例如用唸书当借口申请延役那几年就可以少缴税
可以定个年限 例如最慢28岁不入伍就开始缴税
其他问题:缴税需不需要按所得累进税率
女生呢? <
作者: clione33 (小豆豆)   2015-08-27 10:43:00
如果大家都当1年,可省下钱又不用烦脑税,其实是比较好的
作者: discoby (黑皮)   2015-08-27 12:48:00
你扯远了 税跟当兵是两码子事别乱搅 基本上就是该全面恢复征兵 只是役期要合理 最短十个月 最长一年两个月
楼主: sangoking (挖洞兼补刀)   2015-08-27 13:27:00
最重要的是尽可能力求公平 要嘛出时间 要嘛出钱否则一堆免役 生活过超爽 赚$超给力 不贡献点说不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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