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evinet7410 (好爽好爽)》之铭言:
: 先说我不是柯粉
: 不过我不认为有那里不妥
: 女优也是工作也是艺人 凭什么他用身体工作就比较下贱
: 会认为不妥 就是你底子想的是 女优就是低下的工作
: 我倒觉得悠游卡公司真的做对的一件事情
: 真的不妥的是你的脑袋跟思想 需要再进化一点
我和某些推文一样,其实我对于找AV女优没啥意见,
但是...这是“台湾人”使用的悠游卡耶,
为什么要找外国人来代言啊...
之前国民党好像有找过外国的艺人来代言什么我忘记了,
(好像是连胜文说可以找韩星来拍广告之类的...)
乡民也批评过说为什么要做这种事情,
台湾又不是找不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