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划成 一级(省、州)>>>二级(县、郡)
名称 原辖区 备注
=========== ========================== =============================
台北省 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
板桥省 台北市、新北市 以上二省为将原北、北、基依
地理位置及人口分为两个一级
地方政府
人口:北、北、基总人口约700万
重划后每个省人口约350万
新竹省 桃园市、新竹县市、苗栗县 自日据时代就以新竹为州厅所在
而且地理位置也在中间故以新竹
为省府所在
人口:合并后总人口约360万
台中省 台中市、彰化县、南投市 为全国行政区重划后中央政府所
在地,以平衡国家南北发展,使
国家成为以台北为金融中枢、台
中为政治中枢。
人口:合并后总人口约450万
台南省 云林县、嘉义县市、台南市 人口:合并后总人口约340万
高雄省 高雄市、屏东县 人口:合并后人口约360万
花莲省 宜兰县、花莲县、台东县 由于合并后 排除了原住民乡
使得行政区非常的狭长,故可
于省会花莲外,另于南北设立
行政中心
人口:合并后人口约100万
原住民特别行政区 目前全国30个原住民乡 人口:约55万
海洋特别行政区 澎湖县、金门县、连江县 人口:约25万
及离岛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