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同性质的柯文哲中华一番:
http://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6068/996708-柯文哲小当家是抄袭还是致敬?
这事件说穿了就只是政治人物找个比较会画的路人,
在大众面前画个鲁夫给你看而已,别扯什么法律啦,
光看到不知名路人在路边画鲁夫就跳针抄袭,
才是一点sense都没有,
文章也只写一睹风采,按赞就可以拿回家,
要告之前先量化帮忙按赞是怎么图利再来说嘴吧?
讲难听二颗子弹台湾法院都判难以证明影响选举,
这种宅宅的点点点是有什么上法院好赢?
只有有心人士对这种无聊事情发神经,先问问自己的意识形态吧!
笑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