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闻网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50808/36711590
2.新闻来源︰
苹果日报
3.新闻内容︰
太阳花学运 师遭警爆头 国赔30万
北市府不上诉 基层怨:以后不用干了
【刘志原、陈思豪、张芳荣╱台北报导】去年太阳花学运期间,警方出动镇暴警察,驱离
占领行政院的学生与群众,在场声援的国中理化老师林明慧遭警方打到头破血流,愤而提
告声请国家赔偿,台北地院行政诉讼庭昨判决认定,警方执法过当,依《警械使用条例》
判台北市政府应国赔30万元。市府昨表示不会上诉。
林明慧(40岁)指控,去年3月24日群众占领行政院当天,亲眼看到警察拿盾牌剁人、用
警棍殴打民众,林和旁边伙伴勾手呐喊“警察不要打人”,就突遭警棍打破头,因此声请
行政院、警政署、北市府、市警局连带国赔40万元。
法院:恐寒蝉效应
但行政院、警政署均指该次驱离是由北市警方执行,北市府及北市警则强调,当时民众对
行政院遭闯感到恐惧,要求市府回复社会秩序,林男因拉扯警方受伤,警方执法符合比例
原则。
台北地院法官杨坤樵判决指,《宪法》保障集会自由,《两公约》也提及“和平集会之权
利,应予确认。”即便非法集会,参与者无攻击或暴力行为,警方就不能以武力对待,否
则恐造成人民不敢参与集会的寒蝉效应。
而林当天环抱身旁民众,仅疑有阻碍警方执勤之嫌,北市警特勤中队警员就以警棍攻击致
命部位,违反比例原则,造成林男心理恐惧创伤,依《警械使用条例》规定,应由北市府
赔偿。
市刑大称依法执法
虽事发时台北市长是郝龙斌,柯文哲上任后成被告代表,柯昨透过副发言人黄大维转述,
不会上诉,另考虑是否向动手警员求偿,北市特勤中队队长已因督导不周遭处分。市刑大
队长李文章昨强调,“警方是依法执法。”基层警员则不满称:“警察执法怎能说是使用
暴力?那以后不用干了!”
警员处理集会游行不当遭判赔,过去已有案例。2008年间中国国台办主任陈云林访台,台
大研究生江一德到陈下榻饭店抗议,被警察围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就曾判北市府国赔江
男30万余元。
师后悔没告打人警
律师陈博文说,警方应选择对人民侵害最小方式执勤,避免以武力对待无暴力之虞民众。
林昨听判后说,会考虑是否上诉,追究前行政院长江宜桦责任,并发声明说,看到最近警
察粗暴拘捕学生“让我后悔,没告用警棍打破我头的笨警察”,并提醒基层警员,“不可
傻傻一个命令、一个动作。勿沦为政客或狗腿警政高层工具。”
4.附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