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不服从(也称政治不服从;英语:Civil disobedience),为在宪政体制下处于少数地位的公民表达异议的一种方式,是一种反对权的政治权利。
公民的“反对权”就是指“公民不服从”,虽有可能涉及违法的行为,却是出于“社会良知及正义”的公共利益之关注而不得已所选择的一种手段,是少数人基于对法律忠诚的一种唤起多数人认同的非常手段。
基于公民的道德、良知所从事的“公民不服从”,这是不同于一般的“暴民反抗”及“暴动”。“公民不服从”参与者的诉求,是否符合“社会良知及正义”的公共利益是须要诉诸社会多数人的认同所进行的一种抗争行为。
老K根本不想鸟学生老K的态度就是 这是政府权力 你们可以表达你们意见
作者: Wilsly (鬼) 2015-08-05 11:14:00
dpp:只要我反对,就是公民不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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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rg (........)
2015-08-05 11:15:00口交脸的学术专长啊,只是去年318就变成拍肩膀了
这跟DPP也无关吧 DPP都撤案 根本想要大事化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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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rg (........)
2015-08-05 11:16:00想当初红衫军时,马江都拿这个当口号,阿扁至少也没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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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gieman (Let the Right One In)
2015-08-05 11:17:00我们的江一滑很爱用啊 不过是在520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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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rg (........)
2015-08-05 11:17:00到了国民党执政,江宜桦就忘了自己学的是啥改成拍肩膀啦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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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you2003 (Smelly Cat ^^)
2015-08-05 11:18:00KMT就是认为民众没有这种概念,所以敢硬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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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rg (........)
2015-08-05 11:18:00然后国民党的支持者也都一起忘了红衫军是怎么回事啦xd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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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gieman (Let the Right One In)
2015-08-05 11:26:00我们就来看换人执政后你们白色汁液能挤多少出来啊
老K的观念里根本没有所谓公民不服从啊依侍著保守社会大多数缺乏违法抗争的概念,不断宣称,抗争要理性要合法(把你打作不理性舆论压力就丢给你了)
根据第2点,若自愿以违法手段抗争,就要愿意承担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