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mnc (香菜党终身党工)
2015-07-31 10:35:30※ 引述《qq1912004 (火火火火火)》之铭言:
: 手机排版请见谅。
: 另,我建议既然新闻标题都写着违法大字,能不能也报导到底违了什么法,我就是不想自
: 己查询才来看九成屁话的电视新闻啊!
: Murmur比正文还长。
到底违什么法喔
1. http://plainlaw.me/2015/05/19/syllabus_case/
根据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一审 依照《政府资讯公开法》判决裁量
教育部主张 公开会议纪录&课审会委员名单 会妨碍委员自由表达意见
台权会主张 课纲微调案之会议进行过程是否合法、具有社会大众监督之高度正当性
不公开会议纪录&与会人员名单
有碍社会大众之参与及知晓公共事务的权利
然后法官依照裁量权
“不公开对于公益的影响 > 公开造成的不公正 = 要公开。” 所以教育部败诉
有意见的话 请去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法官说....
2.当然啦 还有些课纲支持者认为
这只是一审而已 又没有定谳
教育部可以上诉 上诉如果赢了 还是可以不公开
上诉如果输了 也只是公开、补正程序 课纲还是可以用
那我们接着看这则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50507/36537167/
郑丽君重批课纲微调三大争议
郑丽君指出,教育部提供资料自相矛盾,(2014)一月二十五日的课审会高中分组审议
会,前面写“每位委员均具名以书面表达看法”,后面又说“以共识决方式决议送审微
调”。郑追问之下,教育部长吴思华脱口说出会议当时的共识决就是“鼓掌通过”,引
起譁然。随即郑丽君又拿出教育部公文,指出该场会议明明有表决与人数统计,只是是
以黑箱的方式由主席带回“私下处理”,未当场统计公布。且根据台权会和教育部律师
不公开的法院答辩资料,教育部将“未直接写下反对者”、“建议如何修改者”、“同
意国文科微调者”的书面意见通通算做“同意社会科微调”,摆明就是“作弊”。
立委都已经在质询时,拿判决书双方攻防出来爆料 指称课纲通过有作弊了
教育部是不是应该公布会议资料,澄清立委质询的作弊指控是子虚乌有呢?
前有法院判决败诉 后有立委指控作弊 为什么教育部还不公开资料呢?
大家怎么相信课纲审议、通过的过程都是合理合法呢?
还是教育部怕如果公开会被发现有作弊、有违法 会让课纲直接GG所以不敢公开?
就算教育部真的那不想公开好了 课纲不能等二审胜诉定谳再实施吗?不能暂缓吗?
一定要在这种 败诉当下急于上路吗? 到底急什么?
作者:
yjjia (天橋底下說書人)
2015-07-31 10:37:00课纲没那么急阿,有违法就暂缓。总统大选到了,国民党要制造蓝绿对立阿。 课纲就是施力点就擦枪走火,没想到有学生死谏罢了
国民党想搞过去蓝绿对立这套,结果事情却急转直下,搞到国民党与社会全面对立,引火自焚上身
作者:
Ec73Iwai (( ̄□ ̄|||)a)
2015-07-31 10:47:00搞蓝绿对立 10年前还很好用 现在硬要玩就是等著被围炉
作者:
Landius (原来我是漆原派啊)
2015-07-31 10:52:00以前K党觉得一皮天下无难事,现在这态度害死一个青少年,还要继续皮下去,看K党鞭鞭赖世太保的态度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