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mstory (m的故事)
2015-07-26 12:08:37※ 引述《kim (@@@@@@@)》之铭言:
: 不要因为首长是柯文哲,
: 你们就把张奇文的行为合理化!
: 没参与非法活动者,
: 他们要摄影,要蒐集画面,
: 不管身份是谁?你警察管得着吗?
: 我讲白一点,今天的事件,
: 没有说是柯P下令造成的,
: 甚至很多人心知肚明,
: 警察这群人不是台北市长管得住,
: 所以没人怪柯P,
: (除了少数9.2,什么都可以骂)
: 大家不能谅解的是,
: 为何要帮张奇文说话。
: 市长都道歉了,张奇文竟然不道歉,
: 你说这些警察有多嚣张!
: 我还以为白色恐怖特务时代回来了!
这样讲好了
一堆人闯进你家
然后说是记者
你会怎么样?
任他采访?
还是赶他出去?
就算是记者
也不能闯到你家,也还是得在外面采访
再来就是
就算他要采访
你要不要看证件?
还是他嘴巴说他是记者他就算是记者了?
那这样下次去你家搞乱,只要拉一个人去乱砸
其他人自称记者不就好了吗?
是不是该处份
应该要看的是整个过程吧
而不是单方面的听谁讲
这个社会不是只有记者会造假
很多人也会造假
像ptt 最有名的督割事件
不就是这样子吗?
看一个影就开一个枪
这是这个社会的乱像
作者:
laman45 (米米人)
2015-07-26 12:22:00全貌这种东西,小鬼能看懂?
作者:
tpkgo (人是铁,饭是钢)
2015-07-26 12:40:00请不要无线上网
那这样说好了 你员工违反法规在先 老要进来厂区督察结果你员工报警抓老板?人民才是你政府的老板 政府只是受聘员工 不要自以为还是戒严威权时代政府违法再先强推课纲 还有脸告学生?
作者:
laman45 (米米人)
2015-07-26 12:49:00上面在说啥?我能无限上网吗这篇在讲抓记者的事,你扯去教育部告学生的事?
大法官解释过:凡涉及"公共议题"足有新闻价值之事物任何人只要非参与活动当事人 谁都有权力用各种媒体报导客观事实 不ㄧ定要拥有记者身分 这是法律赋予人民兼督执法跟社会运动的权力原po扯闯入民宅 本身就不符合涉及公共议题了 所以少拿这个来混淆视听所以你回答我 教育部算私人场所?算你家?
作者:
laman45 (米米人)
2015-07-26 12:54:00你全文自己看清楚,有报导的权利,跟能不能出现在教育部,然后被抓,是两码事你这篇只是在讲不是记者也能透过媒体平台发声
出现在教育部又如何 有偷拐抢骗 还是像警方用暴力?你警察了不起请记者出去 凭什么直接抓人还不给拍摄? 真的那么有理那ㄧ起拍 给社会公评呀怎么样都无法解释教育部动用警力强行带走记者还限制采访自由 现在是怎样?学对岸支那吗?ㄧ切都想和谐带过?
作者:
laman45 (米米人)
2015-07-26 12:59:00你讲的真对,所以看的懂这篇在讲什么了吗
也对啦!ㄧ个强行闯关的课纲 过程只开过几次黑箱委员会 委员还与对岸统战部过从甚密 是不是有什么利益交换 才需要搞黑箱绕过人民监督 我想答案已经很明显你看了大法官释宪文了吗?法律搞懂了再来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