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看到蛆蛆痛骂台湾还是不是法治国家、学生不爽就可以乱冲吗,开口闭口都是法治国
家,就觉得有必要讨论一下
法治国家是近代才发展出来的观念,可是国家要人民“守法”,却是已经流传好几百年的
观念。如果法治国家只是要求人民守法,那又何必发展出这个观念呢?不是几百年来都这
样吗?可见,“法治国家”跟“人民守法”不是两个可以完全重叠的概念。
法治国家的内涵是,不只人民要守法,连“国家”也要守法!更进一步说,如果人民违法
了,国家还是必须依照法定程序逮捕人民、对人民审判、给予自我辩护的机会。如果人民
犯罪,我就可以当场乱棒打死,那算是法治国家吗?单方面的要求人民守法不算是法治国
家,不然戒严时期的台湾也算法治国家了。人民要守法,但是人民违法时国家还是要遵照
法律程序宣告他违法,这才是法治国家!!!
当这些学生闯入教育部时,没错,他们正处于一个随时可能触犯法律的状态,但是请问警
察们是依据他们可能触犯哪条法律来逮捕他们?
强占公署?啊抱歉已经废了。妨碍公务?下班时间,算妨碍公务吗。到底哪条罪名?然后
呢,请问你们依据哪条法律的授权,让你们可以对闯入教育部的高中生上铐、上束带?请
明确指出哪条法律准你们这么做?束带是合法的戒具吗?如果你们告诉我没法律说不准就
表示可以,那也不要上铐了啦,直接乱棒打死!
一个法治国家的成熟,不只是看人民是否守法,更是在看政府面对人民违法时是不是还能
坚守法律的界线,在不过份侵害人权的要求下来完全维护社会秩序的任务!如果人民违法
我就可以把你往死里打,那找黑道就好了。
只检讨人民违法,却忽视国家也在违法,还高喊法治国家,根本就没有深入了解法治国家
是什么!!!
啊对了,我忘了,KMT本来就是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