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omru (OPP)》之铭言:
: 刚有一篇说马总统出柜,才被说会有毁谤罪的嫌疑,马上就龟缩删掉文章
: 让我想到之前魏扬哭得找妈妈的窘样!!
: 绿吱总是喜欢去人身攻击 例如 神猪 同性恋之类...
: 但很少见有人会去嘲弄绿营的人,两边阵营的水准真是高下立判!
: 我没多挺蓝 但每次看到绿吱造谣抹黑又分化,感觉他们总是通满仇恨,是生活中不如意
吗?
: 想到明年绿营执政~台湾不知会变成怎样,真是毛骨悚然!!
"讽金溥聪与总统“特殊性关系” 冯光远无罪"
无党籍台北市长参选人冯光远,因以“人渣公务员”嘲讽文建会前主委盛治仁,被判拘役
20天,得易科罚金2万元定谳,他不愿缴罚金,本月3日入监服刑,而他另在部落格指总统
马英九与驻美前代表、现任国安会秘书长金溥聪有“特殊性关系”,还批金“蠢材、贱货
、下三烂”,遭金控告加重诽谤、公然侮辱,台北地院今天下午判冯无罪,可上诉。
冯光远因目前在监执行中,无法得知回应,而国安会秘书长金溥聪得知被诉后,与律师商
量决定上诉。金的友人表示,判决结果实在令人不解。公开骂人“男妓”、“贱货”都不
构成公然侮辱,等于默许言论自由无限上纲成人身攻击,对台湾民主发展是很不好的示范
。
法官认定冯光远无罪,主因法官根据冯的文章内容,认定冯文章所指的“特殊性关系”,
是指马、金间的信任、信赖关系比其他人密切,并非指同性性向,认为冯所指的实际内涵
应为“特殊关系。”
至于冯光远批金溥聪“蠢材、贱货、人渣”部分,法官认为“蠢材”等用语虽尖酸、讽刺
,但认为冯撰文是为对马、金人事布局不信任,应属对公共事务评论,而非抽象谩骂,且
嘲讽评论属冯的个人风格,应为社会对冯的评价,而非对受评论者的评价,因此判冯无罪
。
对于冯光远讽刺马金是“特殊性关系”获法院判决无罪,网友讨论热烈,有网友说:“这
应该放冯光远出来庆祝一下的..得到大家一致的认同..又得法院认証”,也也网友开法官
玩笑说:“完了,法官要被拔掉了,竟敢诚实判决......XDDD”。(张钦、晏明强/台北
报导)
出版时间 14:23
更新时间 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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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自: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1008/483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