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eonaxIori (神為é”生 é”為神化)
2015-06-29 21:37:38※ 引述《PigIsBignana (台挠)》之铭言:
: 标题: [黑特] DPP攻击KMT的不变招数
: 时间: Mon Jun 29 20:41:36 2015
: 吴敦义的绯闻录音带
打脸太多次也是会烦
绯闻录音带相关人等后来去帮国民党站台
结果被法院认证
关于录音带变造事件:
更令人无法信服的是,当我的辩护律师在这两次应讯中询问高碧霞送去美国鉴定的录音带
,是否为我于一九九八年交出去给高碧霞的录音带时,高碧霞回答“不是”。试问,如果
送出去的录音带不同于我鉴定的录音带,如何证明我的鉴定是错误的?二○○一年六月五
日高碧霞向全国公布调查结果,说送到国外欧文实验室鉴定后认定该“坊间流传之拷贝带
”为经过剪接变造,但对我不起诉,引起媒体大量报导。当时,我因正好忙于处理家中突
发的丧事,而未即时出面说明整件事情如何被检察官偏颇的立场扭曲结果。如今,因这件
事不断被提及,本人觉得有必要公开说明原委,并希望蓝营媒体不要再错误引用整件事来
作为抹黑选举的手法。
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192808
诬指谢长廷交付吴敦义绯闻录音带 陈春生违选罢法 判刑八月
此外,九十七年三月十六日,总统、副总统选举期间,当时谢长廷为民进党总统候选人,
林宏明应国民党邀请站台,涉嫌公然诬指该录音带是谢在他家交给陈春生,涉嫌诽谤谢的
名誉,并意图使谢不当选,谢控告林涉嫌违反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
院方开庭调查后,认定该录音带是林宏明交给陈春生开记者会之用,并非谢长廷提供,林
、陈辩称是谢交付均不可采信。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499745
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更一审传唤证人调查,发现陈春生曾向辩护律师等人表示录音带是
一不知名人士交给林宏明,林宏明再交给他,认定陈春生、林宏明故意捏造不实言论侵害
谢长廷名誉,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高雄高分院更一审判决陈春生、林宏明应分别赔偿谢长廷150万元及80万元,全案可上诉
。
http://www.cna.com.tw/news/asoc/201506040207-1.aspx
: 黄俊英的走路工抓到了
走路工案侦结 非菊营自导自演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114633
本案已有被告绰号“黑松”的蔡能祥、绰号“古意”的古锌酩在押,苏万基十五日到案讯
后饬回,检警另陆续传唤两辆游览车上四十五名民众到案,他们都坦承收受新台币五百元
“走路工”。杨庆德供词与先前到案被告颇为相符。
http://www.epochtimes.com/b5/6/12/18/n156107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