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P力推北市食安自治条例 议会碰一鼻子灰
2015年06月29日19:20
近年食品安全常引发民众疑虑,北市长柯文哲上任后,
力推“台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条例”,希望7月上路,未来北市年货大街、
农产品促销市集、传统市场摊贩散装食品,都需标示保存期限与产地来源等资讯,
另超过2百人外烩餐饮须向市府报备等,市府得设立食安委员会,
因应重大食安事件处置。但部分市议员对许多条文有意见,
经逐条审查仍未达成共识,最后此案暂搁,柯文哲上任力推的食安法案遭议员打枪。
卫生局说,北市7成是餐饮业,3成为食品贩售,
尽管中央已订有《食品安全管理法》规范,但中央法规面向很广,
此次订定是针对小型超商、杂货店及散装食品有进一步规范,
北市订定法规比中央更细致,至于列管的摊贩也会纳入报备,
但流动摊贩部分确实较难稽查与限制。此自治条例将在实施一年后再修正调整。
市议员周柏雅对食安自治条例多有疑虑,包括食安委员会的功能、
食安公告内容是否与中央相同、对检举奖金的发放,
甚至于卫生局公告食品业者应加入食材登陆平台,及公布稽查结果公告6个月,
质疑公告6个月是否有其必要性。汪志冰也说,民众关心的是稽查结果应上网,
让消费者有知的权利,公告多久不是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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