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洪秀柱学历依法验证 拟提告反击抹黑

楼主: mshuang (竹碳乌龙)   2015-06-24 06:26:35
※ 引述《chihchan ( )》之铭言:
: ,国内各用人或考试机构采认国外学历者,得由各该主管机 关参照“大学办理国外学历
: 采认办法”规定办理
: 那硕士学位在台湾的法令规范是这样说的
: 持硕士学位者,累计修业时间至少须满八个月(大学办理国外学历采认办法)
大学办理国外学历采认办法
95.10.02 教育部令:订定“大学办理国外学历采认办法”
中华民国九十五年十月二日教育部台参字第 0950143638C
号令订定发布全文 13 条;并自发布日施行
洪秀柱
Truman State University 、 1991
依法就是不需要八个月,她拿到硕士的时候,这个采认办法都还不知道在哪呢
作者: WTF55665566 (来乱的)   2015-06-24 06:28:00
昔有柯p被五院追杀 今有条啊妓被五院护航
作者: joe00477 (Jimi)   2015-06-24 06:33:00
当立委真好...
作者: WTF55665566 (来乱的)   2015-06-24 06:49:00
是有党证真好 教育部自动转弯帮你护航 在古早年代非师范体系不能当教师的时代就能当到公立国中的训导主任 这种绝对有后台 还好意思说自己是平民
作者: nangle (帅胖汪汪)   2015-06-24 06:59:00
88027792 至少在1999年的时候还有8个月的规定更之前的要再找查公文不要只查一半你没有去查更之前的采认办法,会被打脸喔依台湾公部门懒惰个性,照抄大多数前公文的机率很大台88高(二)字第八八○二七七九二号先给你1999年的字号,自己去查吧,剩下的我懒得查了毕竟是你自己要护航的,跟我没有关系后悔了,应该让你们先高兴一下再点破的玩弄你们一下也好
作者: taiwan009 (009)   2015-06-24 07:19:00
大学办理国外学历采认办法,是作为大学办理入学采认学历用,跟选举公报刊登候选人学历无关,看看采认办法第二条吧
作者: nangle (帅胖汪汪)   2015-06-24 07:21:00
信赖保护原则累了,我连讲都懒得讲了要护航的继续去护航,晚上我在上线来收尸
作者: Myfun (So Good)   2015-06-24 07:24:00
学分班就学分班,辩那么多又不会变成硕士不,还硬拗!
作者: wenge321 (wen)   2015-06-24 07:31:00
洪本人自己都说拿的学位不符教育部规定了
作者: darkholy (keep silent)   2015-06-24 07:59:00
吱吱网军每天都在追打,真的慌
作者: tsubasa6405 (雪翼)   2015-06-24 07:59:00
应该直接回文打脸 不然很多人都射后不理
作者: bg00004 (绝缘体)   2015-06-24 08:00:00
八卦是洪自己都认了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结果洪的支持者还在那边护航..都不知道被洪打了一耳光了
作者: westfour (豹哥)   2015-06-24 08:22:00
用你的小脑or脑干都行,告诉我,4.5个月拿到的是学分证明,还是硕士证明?
作者: taiwan009 (009)   2015-06-24 13:51:00
不符教部规定是指不能作为升等,进修等之用途,跟假文凭是两码子事,区别这个有这么困难吗?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