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证四] 政黑板主FANT1408 #1LT54I9i (HateP_Picket)

楼主: jobli (十七岁的梦 七十也感动♪)   2015-06-09 01:14:09
※ [本文转录自 L_SecretGard 看板 #1LTQcaZi ]
作者: HelloLadies (HelloLadies) 看板: L_SecretGard
标题: [证四] 政黑板主FANT1408 #1LT54I9i (HateP_Picket)
时间: Mon Jun 8 22:41:39 2015
※ [本文转录自 HateP_Picket 看板 #1LT54I9i ]
作者: Fant1408 ( ) 站内: HateP_Picket
标题: [宣判] fant1408 #1LSpNI_j 申诉案
时间: Sun Jun 7 22:11:26 2015
主文:申诉不成立!请原申诉人迳自上诉。
判决理由:
即使版主对于版规之解读,也须完全合乎字面意含,希望版友在解读版规也能如此,而非
自行扩张解读版规。
版规7-2
2.本板发文与推文之内容,同样接受政黑板第三章与第四章之管理办法,
且政检版限讨论版务相关,违者经口头警告后,依然故我者水桶7天
^^^^^^
请留意时间点
也就是说 本条版规并未规范一发推文的当下,版主“就须”给予口头警告,本条只规范
,经口头警告后依然故我才水桶之情事。
HelloLadies对于版规之解读:
“板规明显规定,与板无务无关者发文推文违者1.口头警告 2.后依顾我者水桶七日”
显然是自行对版规的扩张解读,故本版版主无法认同。
再者,版规固然无法详述其背后的设立动机,但版规的设定已包含特定设立理由。
“政黑板规用于防止证检板务运作受到干扰”并非对于本条版规的扩张解释
而是对于版规的每一字每一句做出更容易理解的解释
譬如为何本条版规只写“违者经口头警告后,依然故我者水桶7天”
而未直接写“违者版主‘应’给予口头警告”
这背后的理由即是基于本条设立的用意仅为防止证检板板务运作受到干扰
而非要严格限制政检版上的讨论内容
版主对于版友错解版主的判决理由以及任意扩张版规感到遗憾
希望HelloLadies版友能对版主的判决能够正确理解
作者: wac08 (█████)   2014-06-07 22:19:00
别浪费时间在这种鸟人身上啦 打这么一大篇 还没P币 何苦呢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4-06-07 22:38:00
板主有责任说明清楚板规 就算对方理解力不好w 也是要讲
楼主: jobli (十七岁的梦 七十也感动♪)   2015-06-09 01:16:00
违者经口头警告后,依然故我者水桶7天<板主应给被检举人口头警告,说其他都是多的
作者: yisdl   2015-06-09 01:17:00
这我认同j大讲的 F大该配合改判
楼主: jobli (十七岁的梦 七十也感动♪)   2015-06-09 01:17:00
什么背后理由,什么板友误会
作者: Fant1408 ( )   2015-06-09 01:17:00
“违者经口头警告” 哪一个字说版主“应”给警告
作者: nangle (帅胖汪汪)   2015-06-09 01:17:00
小组长亲自扩大战火..........算了睡觉了
作者: Fant1408 ( )   2015-06-09 01:18:00
我依法判决你硬要扭曲版主作为 给警告 拔版主意图非常
作者: ufo15526368   2015-06-09 01:18:00
中肯 版主不作为行为视同拖延怠职 小组长见解正确
作者: Lumia625 (改拿Nexus 5X了)   2015-06-09 01:18:00
... 看来不会那么快结束
作者: nangle (帅胖汪汪)   2015-06-09 01:19:00
小组长,转一篇主文,版主回复一篇我觉得都不算夸张
作者: Fant1408 ( )   2015-06-09 01:19:00
判决不成立被你解释成不作为
作者: yisdl   2015-06-09 01:20:00
给小组长,F大的争议是她认为 他并非不判决 而是认定不违规
作者: Silverdawn (Ptt乡民)   2015-06-09 01:20:00
重点是 为什么这么容易就给版主警告 2次就拔
作者: Fant1408 ( )   2015-06-09 01:20:00
如果你就是想用这种方式拔版主 逼版主遵从特定人的意见
作者: diaw (diaw)   2015-06-09 01:21:00
不会双方一起定标准喔 搞不定就开放乡民投票定标准!
作者: likeaprayer (Dreamlover)   2015-06-09 01:21:00
看完这篇比较能了解为什么两边吵的没有交集了...
作者: Fant1408 ( )   2015-06-09 01:21:00
而凌驾版规 我也没在栈恋这个位置
作者: yisdl   2015-06-09 01:21:00
所以版主应有认定不违规的权利 但版友不服上诉的权利
作者: Silverdawn (Ptt乡民)   2015-06-09 01:22:00
吵不定最后就表决吧
作者: yisdl   2015-06-09 01:22:00
但现在小组长 似乎是认为版主的判决是恶意不作为?
作者: Fant1408 ( )   2015-06-09 01:22:00
我丢掉版主位置也要捍卫是非曲直
作者: yisdl   2015-06-09 01:23:00
恶意不作为我认为该记警告 但若是判决认定问题 就....
作者: Fant1408 ( )   2015-06-09 01:23:00
就是想拔版主阿我也没在怕你拔公道自在人心
作者: wac08 (█████)   2015-06-09 01:25:00
可笑 你凭什么认定版主不作为 明明就是“经”硬改成“得”
作者: yisdl   2015-06-09 01:25:00
现在是 申诉-->直接改判+版主警告
作者: Silverdawn (Ptt乡民)   2015-06-09 01:26:00
这样就认定版主失职太过轻率 除非有更多事证
作者: yisdl   2015-06-09 01:26:00
我认为版主有服从改判的义务 若F大拒绝改判 则给予警告但若是小组长认定F判决有恶意不作为 应该有更充分理由?
作者: wac08 (█████)   2015-06-09 01:27:00
板主不警告就是不作为
作者: Silverdawn (Ptt乡民)   2015-06-09 01:27:00
讲难听点 版主也是投票选的 一支警告等于半个罢免?
作者: yisdl   2015-06-09 01:28:00
版主不警告 1.版主认定不违规 2.恶意不作为 意图包庇F大认定是他走1. 小组长认定F大是2?
作者: wac08 (█████)   2015-06-09 01:28:00
你冯什么认定版主不作为? 版规认定不同就是不作为囉?
作者: Scion (噓噓~~噓噓哥)   2015-06-09 01:30:00
我说白点,板主原先的解释根本就硬凹护航,虽然小组长迳发警告我也觉得太严,但板主本人看来没有想解决的诚意,明明一堆人都在帮他讲话了,还故意要这样的话那干脆下台好了,省得浪费大家时间,之前跟hw因为一条板规意见不合也吵着要辞,你自己都把板主职当儿戏,其他人还帮你干嘛
作者: wac08 (█████)   2015-06-09 01:30:00
顶多口头警告的小罪 就想拔版主? 权力有这么大?
作者: tcfshmonky (freetree)   2015-06-09 01:30:00
小组长应说明版主那里不作为改判 而非拿板规来作依据
作者: yisdl   2015-06-09 01:32:00
不作为可以以过往判例为依归 因为S版主就是看颜色不作为...也就是选择性的不作为
作者: tcfshmonky (freetree)   2015-06-09 01:33:00
小组长应给予期限令版主执行 不作为才给予警告
作者: fox999 (fox)   2015-06-09 01:33:00
从条文文义来看 的确可以解成没有课予板主要给警告的义务但小组长的解释当然优先于板主解释 板主有疑议是上诉 而不是浪费版面吧…
作者: mjsg (mjsg)   2015-06-09 01:35:00
看了一下, F 的意思是板规没订的有完全的权力不作为,而争议点是针对版规没定的事是否小组长能干涉,或是更简单的说,能否针对不作为处罚?(当然我觉得罚太重,但这不是当前的事)
作者: HelloLadies (HelloLadies)   2015-06-09 01:36:00
我直接论破 某人想继续当XX 不敢YY 却又要给支持者看一场戏.... 我押某人不过雷身大与点小做个笑果给人看明天过后风平浪静 反正观众也看到想看的 XX继续当XD
作者: fox999 (fox)   2015-06-09 01:37:00
重点是板主vs小组长解释不同时 还是以小组长优先没错啊拿来当迫害自己的理由是干嘛??比setzer还难看
作者: gun5566 (惦惦)   2015-06-09 01:38:00
小组长认为F既知是无关推文还没有给警告就是无作为严重违反板主职务
作者: yisdl   2015-06-09 01:38:00
小组长优先没错 不过症结点在F大是否拒绝接受改判
作者: gun5566 (惦惦)   2015-06-09 01:40:00
认板规解释我觉得F是站不住脚的
作者: mjsg (mjsg)   2015-06-09 01:40:00
gun: 我觉得 F 的说法是对的,版规本来就是那样定的没错。
作者: yisdl   2015-06-09 01:40:00
这迳行警告 应是小组长认定F版 "该作为而不作为"
作者: wac08 (█████)   2015-06-09 01:41:00
推 jobli: 他被警告的原因是因为,明知违规不处理,和改不改判无关 别再扯改判了 就是要记警告
作者: yisdl   2015-06-09 01:41:00
F站不住脚没问题 不过你要送他1/2拔除 应是认定他1.恶意不作为 2.认定他一定拒绝改判
作者: gun5566 (惦惦)   2015-06-09 01:41:00
“经”警告→是后面要罚你的事
作者: fox999 (fox)   2015-06-09 01:41:00
我是觉得按小组板规 j大要给怎样处分是他的裁量权 对他裁量有议又不是没救济管道 …
作者: mjsg (mjsg)   2015-06-09 01:41:00
我看起来的问题点在于“小组长是否能干涉版主进行口头警告”
作者: yisdl   2015-06-09 01:42:00
但F认为不违规 小组认定违规 两者认定不同判决版主1/2拔除
作者: gun5566 (惦惦)   2015-06-09 01:42:00
认同fox说的
作者: gun5566 (惦惦)   2015-06-09 01:43:00
身为板主应该是循管道,而不是如此
作者: mjsg (mjsg)   2015-06-09 01:43:00
也就是针对板规没订的“版主一定需要口头警告一事是否能干涉
作者: tcfshmonky (freetree)   2015-06-09 01:43:00
小组长重新定个执行期间不就解决了 他下判决过快
作者: yisdl   2015-06-09 01:44:00
小组绝对能干涉版主判决 但是否可因版主判决认知不同而警告
作者: fox999 (fox)   2015-06-09 01:44:00
看法同y 两个人解释不同 就丢给g组长去决定 而不是乱喊迫害吧zzz
作者: gun5566 (惦惦)   2015-06-09 01:44:00
板主不“若”愿意改判,是“一定”要改判
作者: gun5566 (惦惦)   2015-06-09 01:45:00
包含一直说“扭曲”板规 我也觉得“扭曲”用词太偏激了
作者: yisdl   2015-06-09 01:45:00
版主愿意一定改判 那版主警告是否该存在?F应该是尚未有表达改判意愿前 就吃警告而抓狂了吧
作者: gun5566 (惦惦)   2015-06-09 01:46:00
@yisdl 板主一定要改判,不然就失去申诉(制度)的意义了
作者: fox999 (fox)   2015-06-09 01:46:00
那是因为j认为f是有作为义务而不作为啊 跟s被拉下来一样当时j也是课予s作为义务 违反同样吃警告
作者: yisdl   2015-06-09 01:46:00
版主一定要改判 但版主不应该为了判决认知不同而吃警告
作者: mjsg (mjsg)   2015-06-09 01:47:00
我觉得 F 解释的版规没错,所以 j 如果要以违反版规来看是
作者: yisdl   2015-06-09 01:47:00
认知不同不是错 如果你和我想法不同我就宰你 你服吗?对板归的认知不同很正常 但版主拒绝配合吃警告就合理
作者: fox999 (fox)   2015-06-09 01:48:00
但解释系争条文 我也觉得f是对的 可是他应该是要上诉 不是像要闹板一样
作者: yisdl   2015-06-09 01:48:00
我认同小组在版主拒绝配合下警告 但不认同认知不同吃警告
作者: mjsg (mjsg)   2015-06-09 01:48:00
不合理的,但是针对版规没定的“违规是否一定要口头警告”一
作者: HelloLadies (HelloLadies)   2015-06-09 01:48:00
睡前大吐槽 觉得自己有理就去申诉 不过为了XX可以忍?
作者: tcfshmonky (freetree)   2015-06-09 01:48:00
当初s是限期改善 而这次f直接警告 没有给予限期
作者: HelloLadies (HelloLadies)   2015-06-09 01:49:00
有人还提到选举 哈本座都有资格参选给我前我还不削当
作者: mjsg (mjsg)   2015-06-09 01:49:00
事判决我会比较偏像改判,不是说版规没写的事就都可以不用做
作者: gun5566 (惦惦)   2015-06-09 01:49:00
这些只能给2个板主+小组长去桥...我们都是多说的@@
作者: yisdl   2015-06-09 01:50:00
roc是第一个推的没被警告 足以认知F认定的不违规并非包庇
作者: HelloLadies (HelloLadies)   2015-06-09 01:50:00
不过倒是有人口口声声就提到啥要斗垮自己 是内心浅意
作者: fox999 (fox)   2015-06-09 01:50:00
认知不同是小组长优先啊 在小组长认知下是政检板规本来就有的作为义务
作者: mjsg (mjsg)   2015-06-09 01:50:00
日本尤其很多这种罚政府不作为的。不过也因为这是版规没定的
作者: mjsg (mjsg)   2015-06-09 01:51:00
事,所以我也赞同 y 说的处罚太重。
作者: yisdl   2015-06-09 01:51:00
认知不同小组优先 所以版主必须配合
作者: gun5566 (惦惦)   2015-06-09 01:51:00
“经”口头警告→小组长认为只要有违就是要口头警告
作者: gun5566 (惦惦)   2015-06-09 01:52:00
口头警告了,你还一直推文,就再罚而F没有口头警告,所以被认是不作为
作者: mjsg (mjsg)   2015-06-09 01:52:00
我的想法是,如果认为该做为那,1. 得给 hw 口头警告
作者: yisdl   2015-06-09 01:52:00
你不能因认知不同就罚人 认知不同不是罪
作者: tcfshmonky (freetree)   2015-06-09 01:52:00
gun5566 你讨论的点跟yisdl 说的不是同一件事
作者: mjsg (mjsg)   2015-06-09 01:53:00
2. 不记 F 警告 3. 修版规
作者: yisdl   2015-06-09 01:53:00
F当然可以有他辩白的机会 你不能他辩白就送他警告吃但小组若完成判定 F拒绝配合 吃警告则合情合理
作者: gun5566 (惦惦)   2015-06-09 01:53:00
我也认为这样就警告太重
作者: yisdl   2015-06-09 01:54:00
H上诉 那F跟H是两造 是两造就该有同等捍卫自己论点的机会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5-06-09 01:54:00
看一下我的公告文啦…QAQ F没吃到组务警告啦…
作者: gun5566 (惦惦)   2015-06-09 01:54:00
yisdl <- 他一直在说警告太重阿h你去看一下组务文,是警告一次
作者: HelloLadies (HelloLadies)   2015-06-09 01:55:00
先塑造悲情形象 然后再喊 我要被斗倒啦 我倒了XX就X
作者: yisdl   2015-06-09 01:55:00
啊 我怎么一开始看到有.........
作者: HelloLadies (HelloLadies)   2015-06-09 01:56:00
(翻译蒟蒻:护驾 护驾 快来支援我啦)
作者: gun5566 (惦惦)   2015-06-09 01:56:00
1.FANT1408 警告乙次 一年内二次警告即撤除板主职务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5-06-09 01:56:00
g你看第2点 是不处理改判才会接到警告这点我刚刚确认过了 是香蕉(误 是小组长亲口说的
作者: yisdl   2015-06-09 01:57:00
刚看判决 是F组警告一次没错啊@@
作者: HelloLadies (HelloLadies)   2015-06-09 01:57:00
不是改判然后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来当半仙
作者: tcfshmonky (freetree)   2015-06-09 01:57:00
H版主 那小组长的判决是写假的吗? 还是我们中文不好?
作者: fox999 (fox)   2015-06-09 01:57:00
我是觉得处分内容是小组长拿捏啦 不妥真的走正常管道 好不容易政黑的治理正常化了 不要这样被某ㄌㄐ拿来说嘴
作者: gun5566 (惦惦)   2015-06-09 01:58:00
那.... 当我没说@@
作者: HelloLadies (HelloLadies)   2015-06-09 01:58:00
被组务洗脸较正常合理化喔 我还是要三度感谢HW的指南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5-06-09 01:58:00
其实我一开始也误解 重看一次就懂了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5-06-09 01:59:00
第一点是要第二点踩到才会给 目前的确是没有组务警告H…可是我觉的… 最后事情可能会跟你想的有点误差耶…
作者: HelloLadies (HelloLadies)   2015-06-09 01:59:00
大HW老师 该是你教教你的网友的时候了XD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5-06-09 02:00:00
口头警告不是"警告"欧…(3次满水桶的那种)
楼主: jobli (十七岁的梦 七十也感动♪)   2015-06-09 02:00:00
不对,1F警告一次,2不改就各再一次
作者: HelloLadies (HelloLadies)   2015-06-09 02:00:00
啊 我再想什么 一群人怎么都变成我的XX替我脑补了喔我怎么能告诉我我想的是XX你XXXXXOOOOOO三角型呢XD
作者: zsh (乙太公)   2015-06-09 02:00:00
所以不改就直接下台了?
作者: gun5566 (惦惦)   2015-06-09 02:00:00
.....................................................
作者: stratford (浣熊君)   2015-06-09 02:01:00
哇,打脸惹...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5-06-09 02:01:00
小组长… 你自己站内信跟我这样说的阿…
作者: HelloLadies (HelloLadies)   2015-06-09 02:01:00
敢谢HW大老师指教....等等外面有人按门铃查..我看看
作者: gun5566 (惦惦)   2015-06-09 02:02:00
不好意思,当我没推这一段,我先去睡了...
作者: mjsg (mjsg)   2015-06-09 02:02:00
1. 警告一次 2. 不改判再给个警告。我对判决的理解是这样
作者: likeaprayer (Dreamlover)   2015-06-09 02:03:00
= ="看来还没完
作者: yisdl   2015-06-09 02:03:00
所以 F"已经"警告x1, 不改判F跟h就在吃一次警告
作者: tcfshmonky (freetree)   2015-06-09 02:03:00
小组长硬是要跟有民意基础的版主对干 已是不争事实
作者: mjsg (mjsg)   2015-06-09 02:03:00
也就是一件事最多就一次给两个警告,有点理解 F 了。
作者: tsgd   2015-06-09 02:04:00
圣光以前还是版友时 一有争议讨论文就是这种说话风格 说实在完全不意外以前小组长还直接锁回嘘文咧 民意基础呢XD
作者: Scion (噓噓~~噓噓哥)   2015-06-09 02:05:00
说真的,我看F也没有很想当下去,遇到事情不想解决,只是一直冲撞,早点换人算了,省得一天到晚看肥皂剧
作者: tcfshmonky (freetree)   2015-06-09 02:14:00
小组长你这样判那干脆直接当政检板板主好了以后检举事务都由你来判 统一解释政黑板板规
楼主: jobli (十七岁的梦 七十也感动♪)   2015-06-09 02:17:00
一句话说明:有人检举,确实有违规行为,就要依板规判决(言词警告,犯水桶),用因为没有“应”警告,是“经”警告这些都是多的。什么背后原因之类的话,都是不当延伸。有人检举,有违规就要判,不判找什么理由都没意义。
作者: Scion (噓噓~~噓噓哥)   2015-06-09 02:18:00
他不是没判,而是判无罪,这两者不一样吧
作者: tcfshmonky (freetree)   2015-06-09 02:19:00
板规的解读你不能强迫大家都跟你一样 他认为不违反阿
作者: wac08 (█████)   2015-06-09 02:19:00
版规就是那样规定 你才在延伸咧
作者: batt0909 (小鱼)   2015-06-09 02:19:00
认为无罪改怎么判该
作者: wac08 (█████)   2015-06-09 02:20:00
版规就是“经”警告才水桶 你硬要人家判警告 有够扯
楼主: jobli (十七岁的梦 七十也感动♪)   2015-06-09 02:20:00
请看他回文,看不懂我无能为力。
作者: wac08 (█████)   2015-06-09 02:21:00
自己看不懂就别在那边呛声
作者: tcfshmonky (freetree)   2015-06-09 02:21:00
就算你认为应该照你这样判 那你就改判就好了 何必警告
楼主: jobli (十七岁的梦 七十也感动♪)   2015-06-09 02:21:00
有说被检举,不用警告吗?
作者: wac08 (█████)   2015-06-09 02:22:00
人家认为无罪 你觉得有罪就改判啊 警告干麻? 想拔版主?
楼主: jobli (十七岁的梦 七十也感动♪)   2015-06-09 02:22:00
请回去看判决本文去看判决本文有原因说明
作者: wac08 (█████)   2015-06-09 02:23:00
你才该回去看版规 根本没规定要警告 那只不过是水桶的前提你把前提 当处罚 神逻辑
作者: tcfshmonky (freetree)   2015-06-09 02:24:00
认为他没有执行你的判决 请问你有给他限期执行吗?你连给他执行的机会都没有 就直接警告 会不会太过分
作者: batt0909 (小鱼)   2015-06-09 02:25:00
小组长这次出大包了
作者: wac08 (█████)   2015-06-09 02:27:00
拿版规没规定的事 要求版主执行 版主都还没回话 就被警告了
作者: nnkj (井上吃鸡)   2015-06-09 02:27:00
#1LT4ZjZc (HateP_Picket) 请看辩护第一句自承违规 却没依板规口头警告 自由心证互相放水
作者: wac08 (█████)   2015-06-09 02:34:00
哪一句说违规了? 与版务无直接关系违什么规?口头警告是水桶的前提 不是处罚 要讲几篇?
作者: tcfshmonky (freetree)   2015-06-09 02:35:00
f版主有受理此检举但他认为没违规 那里没有受理?判决跟有没有受理是两回事 你硬是要搞在一起
作者: wac08 (█████)   2015-06-09 02:37:00
jobli我问你 前提喝酒+开车=酒驾 所以喝酒就要处罚?
作者: zsh (乙太公)   2015-06-09 02:37:00
哇 一直说要限缩版主权力 但是这个水桶前要警告这条 简直就是超级霸王条款耶 我不警告就不用水桶你囉~
作者: nnkj (井上吃鸡)   2015-06-09 02:37:00
F板主自我辩护第一句不就已经自承违规了吗
作者: batt0909 (小鱼)   2015-06-09 02:37:00
没有吧
作者: wac08 (█████)   2015-06-09 02:38:00
喝酒=酒驾?神逻辑又出现了
作者: nnkj (井上吃鸡)   2015-06-09 02:38:00
我放过你 你放过我 哈 发财啦
作者: tcfshmonky (freetree)   2015-06-09 02:39:00
小组长希望你能冷静处理 人都会犯错 别意气用事
作者: batt0909 (小鱼)   2015-06-09 02:40:00
不用担心,这次是小组长犯错了
作者: wac08 (█████)   2015-06-09 02:40:00
退一万步来说就算违规 不给机会改判就给吃警告 这也太明显
作者: zsh (乙太公)   2015-06-09 02:40:00
那假如今天版主不警告 是不是后面所有版规都不适用啦?现在知道要退一万步啦?
作者: nnkj (井上吃鸡)   2015-06-09 02:41:00
第一句: 本人当时之推文确实与版务无直接关系 <~~自承违规
作者: wac08 (█████)   2015-06-09 02:41:00
版规怎么定就怎么判
作者: batt0909 (小鱼)   2015-06-09 02:41:00
版规有写就判阿,这条又没写
作者: nnkj (井上吃鸡)   2015-06-09 02:42:00
就该判口头警告阿
作者: wac08 (█████)   2015-06-09 02:43:00
版规没那样定 你又来拿前提当处罚了 喝酒=酒驾?
作者: zsh (乙太公)   2015-06-09 02:43:00
拿喝酒等于酒驾类比完全错误 这个例子比较像是 版主遇到认识
作者: batt0909 (小鱼)   2015-06-09 02:43:00
不用,没规定要判啥
作者: tcfshmonky (freetree)   2015-06-09 02:43:00
我看政检板板主跟政黑板板主各别选好了
作者: wac08 (█████)   2015-06-09 02:44:00
你才烂类比 版规根本没规定要警告
作者: tcfshmonky (freetree)   2015-06-09 02:44:00
同一个板规有上百种的解读 吵都吵不完
作者: tcfshmonky (freetree)   2015-06-09 02:45:00
太公你来当政检板板主好了 由你统一解释政黑版版规
作者: batt0909 (小鱼)   2015-06-09 02:45:00
这条规定没有硬性规定要警告,所以小组长出包了
作者: wac08 (█████)   2015-06-09 02:46:00
当初版主规定前提先有警告才水桶 就因为那只是个小罪只是用来控管版面秩序的而已 不要一点小事就水桶别人结果被解释成一点小罪就要警告
作者: nnkj (井上吃鸡)   2015-06-09 02:49:00
板主都自承违规了还不必口头警告喔?
作者: batt0909 (小鱼)   2015-06-09 02:50:00
版规的“经”改成“应”才是一定要警告不用
作者: sandycrazy (人見人愛小瘋瘋)   2015-06-09 02:50:00
听得懂就不会在这边欢了啦,觉得判决有问题就检举啊
作者: wac08 (█████)   2015-06-09 02:50:00
根本没违反“版规” 根本没有这一条版规
作者: nnkj (井上吃鸡)   2015-06-09 02:51:00
政检所说的口头警告并不是小组长的警告 政检警告不痛不痒
作者: wac08 (█████)   2015-06-09 02:51:00
一直跳针跳不停耶
作者: nnkj (井上吃鸡)   2015-06-09 02:52:00
对阿 跳针跳针 板主都自承违规了还不必口头警告喔?
作者: wac08 (█████)   2015-06-09 02:52:00
哪里自承违规了 还跳针
作者: zsh (乙太公)   2015-06-09 02:53:00
笑死人了 h版主自己都说他没经过警告所以不用被桶 结果现在再这边跳针经跟应 有没有这么会跳啊?是能不能就事论事啊 还是立场对了做什么都对?
作者: tcfshmonky (freetree)   2015-06-09 02:53:00
nnkj 我想问你 自承"违规" 谁认定违规了?
作者: nnkj (井上吃鸡)   2015-06-09 02:53:00
请自行参阅政检板规7-2
作者: batt0909 (小鱼)   2015-06-09 02:54:00
太工超跳针,要调一下吗
作者: tcfshmonky (freetree)   2015-06-09 02:54:00
有没有违规是板主认定 还是你来决定?
作者: wac08 (█████)   2015-06-09 02:54:00
自承个鸟毛 Fant根本不认为自己违反版规
作者: zsh (乙太公)   2015-06-09 02:55:00
没有人会觉得当初拉s下来的小组长会刻意针对f啦 你们要再这边演小剧场就不奉陪囉~
作者: nnkj (井上吃鸡)   2015-06-09 02:56:00
tcfshmonky 你认为板主有没有自承违规呢?
作者: batt0909 (小鱼)   2015-06-09 02:56:00
7—2没问题
作者: tcfshmonky (freetree)   2015-06-09 02:57:00
我认为他有受理检举 但有没有"违规" 要看他的判决
作者: wac08 (█████)   2015-06-09 02:58:00
不要一点小事就水桶别人 也能解释成一点小罪就要警告 ZZzzz
作者: batt0909 (小鱼)   2015-06-09 02:59:00
其下面另一个版主也回应的很清楚了
作者: nnkj (井上吃鸡)   2015-06-09 03:00:00
板主互相放水 结果被小组长jobli抓包 您说 谁来认定呢?
作者: batt0909 (小鱼)   2015-06-09 03:01:00
抓包,出包吧
作者: tcfshmonky (freetree)   2015-06-09 03:01:00
如果你认为版主应回避利益 不该球员兼裁判 我同意
作者: nnkj (井上吃鸡)   2015-06-09 03:01:00
政检警告又不是水桶 就是只是一点小罪 所以只是警告啊
作者: wac08 (█████)   2015-06-09 03:02:00
到底在警告什么的 你依哪一条版规警告?
作者: batt0909 (小鱼)   2015-06-09 03:02:00
就认为没罪干麻警告
作者: nnkj (井上吃鸡)   2015-06-09 03:03:00
wac请参阅政检板规7-2
作者: wac08 (█████)   2015-06-09 03:03:00
7-2是前提 要讲几遍?一直把前提当处罚 够了没?
作者: tcfshmonky (freetree)   2015-06-09 03:03:00
把被检举人为板主之检举事项都由小组长来受理写入板规
作者: batt0909 (小鱼)   2015-06-09 03:03:00
7—2没问题,
作者: sandycrazy (人見人愛小瘋瘋)   2015-06-09 03:04:00
小组长是依板规警告板主的.........原来是这样解释...
作者: tcfshmonky (freetree)   2015-06-09 03:05:00
小组长判决中的"警告"跟 依板规的"口头警告"显然不同nnkj 你再重新看小组长的判决吧 感觉有点鸡同鸭讲
作者: nnkj (井上吃鸡)   2015-06-09 03:08:00
F板主的警告乙次 是心情小组的警告 不是政检板的警告
作者: sandycrazy (人見人愛小瘋瘋)   2015-06-09 03:08:00
小组长明明是依照板主职责做警告硬要扯到版规实在强大
作者: tcfshmonky (freetree)   2015-06-09 03:10:00
那nnkj 请问小组长 警告的理由是什么?
作者: batt0909 (小鱼)   2015-06-09 03:10:00
总之,小组长出包了
作者: wac08 (█████)   2015-06-09 03:11:00
版规定的那么清楚 还硬要版主做出版规无规定的处分对版规有意见 就要求版主修版规呀
作者: nnkj (井上吃鸡)   2015-06-09 03:12:00
另外小组长有要求F板主依政检板规判F自己以及板主h政检警告
作者: batt0909 (小鱼)   2015-06-09 03:13:00
就没罪阿
作者: nnkj (井上吃鸡)   2015-06-09 03:13:00
请去心情小组看公告 小组长有解释
作者: wac08 (█████)   2015-06-09 03:15:00
我只看到小组长在硬凹 拿前提当处罚
作者: batt0909 (小鱼)   2015-06-09 03:15:00
看过了,小组长判错了
作者: tcfshmonky (freetree)   2015-06-09 03:16:00
NNKJ 我是在问你 我当然有看阿 我怕跟你看的会不同我直接问你 请问f板主有没有受理检举?
作者: sandycrazy (人見人愛小瘋瘋)   2015-06-09 03:24:00
判决小组长下的,有问题找小组长,不服上诉,很难吗
作者: batt0909 (小鱼)   2015-06-09 03:26:00
这篇是小组长转过来的,知道吗?
作者: sandycrazy (人見人愛小瘋瘋)   2015-06-09 03:31:00
对,大家都爸妈生的
作者: batt0909 (小鱼)   2015-06-09 03:34:00
所以在这篇讲就是跟小组长讲,懂?
作者: aa384756 (yst)   2015-06-09 08:10:00
违者"经"口头警告 是经不是应 除非改版规/宣告版规无效不然版主是没有问题的
作者: gingsow ((茶))   2015-06-09 10:17:00
随便就说要辞版主,到底有没有责任心啊
作者: tcfshmonky (freetree)   2015-06-09 12:49:00
建议一下 政检板和政黑板主不同人可以解决球员兼裁判再选2个政检板板主好了 行政司法分立不是很好?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5-06-09 12:51:00
这要看站方给不给名额 比起改版规…这更难= =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5-06-09 14:43:00
1.政检版本来就市政黑版主判决不留在本版造成混乱才分家2.说真的如果版主自律,在政检版只判决不作情绪发言的话也不会有这么多问题,问题就是看起来现行两个版主都管不了自己的嘴(X 手指头(O一定要在政检这种专门用来判决的版面还要行黑特跟情绪用词,说真的今天这种局面不能控制吗?两位版主控制好自己就好,不过这个应该跟国民党2016胜选一样难吧XD(看着版标)只会耍嘴皮的管理者,她的版面就是充满耍嘴皮的言论也不意外,版主可决定把一个版面和讨论的风气带领我们很遗憾的就是看到像版标这种都要拿来耍嘴皮的版主们你还能期待他们能作出怎样的判决?版主的工作量?是决定在党工,还是绝对在版主自己的文本??我只能说在连判决文本都不肯认真拿出专业只想耍嘴皮判决工作量增加是一定的,至于是谁的责任?大家内心自有定数!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5-06-09 16:44:00
所以前板主带出来怎样的水准我想大家都有公评至于板标 分身IP都有人查出来了 我还要整理上报 不是增加工作量是啥? 还是以前流行跟默许这样用分身带风向?至于板主是耍嘴皮 还是道破玻璃心碎满地 就给大家评论了w至少已经没有人用板规桶颜色不同企图袒护战友的状态了的确不好存活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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