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oonee (feynman511)》之铭言:
: http://www.buzzhand.com/post_680312.html?f=bottom-promote
: 这是一个日本的案例 网友而非专业法律人士写的
: 时间的标记是最近
: 但是实际上是篇老文章 相信很多人都看过
: 要讨论一个如此重大的事情就不应该只关注在特定的几个观点和角度
: 所以分享一下
整理一下个人观点,首先请大家“不要”点n大给的连结
因为那个网站是到处偷网络转录文章的平台,用最简单的说法就是,
你点下去就是帮某个“盗文者”赚广告费,如此而已
我随便google都找得到比他老的出处,而且还不会让你
读一读就跳出要按赞的视窗出来
2010年贴的
http://ibook.idv.tw/enews/enews751-780/enews776.html
http://home.gamer.com.tw/creationDetail.php?sn=897994
至少四年前就有的文,每次只要有死刑话题,这篇文章就会出现= =
所以我说我看了这篇文章至少50次以上,绝无虚假
再来真的来讨论n大想讨论的观点:
“加害者必须面临生死问题,才会珍惜生命”
呃.....其实这有点假议题感觉不是吗??
即使在没有死刑的国家,难道加害者在犯案时候,是因为考虑到“没有死刑”
因此不尊重生命,导致犯罪?
又或者反过来问,在有死刑的国家,犯罪者在犯下死罪时候,会考虑“有死刑”
因此尊重生命吗?
答案当然都是否定的,事实上,在这次引起公愤的割喉案,畜生凶嫌甚至就是
想要死,想被判死刑,才去犯下这宗犯罪
因此如果从这观点来看,死刑反而成为一种讽刺-
就跟一堆乞丐故意去偷东西被抓,其实就是想吃免钱饭一样
当然当犯罪者犯下这下案件,他一定要付出代价-在台湾就是依法办事,
割喉案凶嫌绝对要死刑!这是几乎全民的共识(>八成)
但当以“死刑是否能让犯罪者尊重生命?”这观点来看
恐怕是令人失望的....因为正常人都会尊重他人生命,不会去犯下重罪
死刑是写给“正常人”看的
不正常的人,在犯罪时候,根本不会去管你这个!
而我们的责任,就是让那群不正常的人,接受“法律定下的惩罚”
我这边最后举个例子给大家思考讨论看看,明朝时候,贪污罪是非常严重的
可以被判“剥皮实草”这种听到就觉得痛死你的刑罚
偏偏明朝却是历史上贪污最严重的一个朝代,为什么呢?
难道“剥皮实草”不足以吓阻犯罪吗?难道正常人会不怕这种酷刑吗?
死刑在台湾还是绝对必要的,但死刑是否真能吓阻犯罪?
恐怕是可以讨论到你死我活、没有对错的辩论
注意我说结论就是没有对错
但在这一板要讨论这个,最后大概又是那些老招“DPP党纲废死、票投KMT”
所以我也不太期待能有理性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