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政治献金法是个很好笑的法

楼主: mstory (m的故事)   2015-06-03 06:05:53
※ 引述《staff23 (笔名苏温永(政治清洁工))》之铭言:
: 不立更惨
: 拼命收 拼命买 拼命花 拼命捞 拼命上位
: 立了以后
: 收太多 罚钱
: 收了不报 财产来源不明 抓
: 欠缺的只是执行而已
做人要务实一点
你叫一个贼去立法捉自已
有可能吗?
这些立法委员也是候选人
他们不管再怎么立法
也会留一条后路给自已走
就算立法又如何
简单这样讲好了
不管有没有立这个法
都是没用的
因为他们就是会拼命收
不管是谁都捉不到
这是已经注定的事了
谁也改不了
除非人民有能力去直接立更严格的法条
不然叫这些立委立法捉自已
别作梦了
作者: itri3185 (竹梦)   2015-06-03 07:07:00
行政权也有权力,司法权也有权利,只要台湾历史走的够久,很多制衡的力量就会发展得很好!人民的力量也是一个力量,只是过于分散又过于被操弄!
作者: hatedark168 (小羊)   2015-06-03 07:12:00
观察多次公民运动 可以发现这种事人民比较无感政治献金是政治人物跟财团商人之间的关系没有直接加害到人民 故无感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5-06-03 07:14:00
楼上此言差矣 要看收钱的是谁
作者: hatedark168 (小羊)   2015-06-03 07:14:00
党产也是 影响的是党跟党的竞争 不关人民的事
作者: hatedark168 (小羊)   2015-06-03 07:18:00
noonee大也说的有道理 但直接影响人民 或感同身受的事件影响比较大
作者: nightwing (内观自心)   2015-06-03 07:23:00
政治献金法 -> 马英九 人民无感 陈水扁 快抓去关
作者: hatedark168 (小羊)   2015-06-03 07:25:00
陈水扁那是媒体照三餐报 加上罪证确凿 马的小辫子又没被抓到至于人民有感的 比如十二年国教,食安,仲秋
作者: Rise68 (Rise68)   2015-06-03 07:27:00
书读最多的n大开示了,但我不是,两边我都有感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5-06-03 07:30:00
楼上是不是认错人了 喜欢讲读书多不多的是l开头的
作者: chihchan ( )   2015-06-03 08:32:00
所以1949后有国民党主席去过南极大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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