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有几种,有些情形还不足以被社会大众所恼怒。
例如毒虫交易、黑吃黑,他们是同一类人,杀来杀去,有特定对象,不伤及无辜。
这种新闻出现后,社会大众并不会激起非常大的愤慨。
但是随机杀人就是很可恶的行为。
被杀的人也许和加害人是豪不相识的。
好比0521台北捷运板南线随机杀人案,那些被害人和郑捷几乎是第一次见面,
完全不相识。这种以加害无辜的随机杀人,是非常可恶的。
但是这些加害人都说了为了一心求死,为了获得死刑。
所以啦,死刑对他们来说,并没有太大的吓阻作用。
难道对付这些随机杀人的加害人,就没办法吓阻了吗?
你想想看,郑捷在去年0521下午随机砍杀了乘客之后,被多少保全、路人、
捷运工作人员围住,拿雨伞、垃圾桶奋力砸向他。
他被捕之后,社会舆论一面倒认为他可恶,甚至想揍他一顿。
这么可恶的人,活在先进的法治社会,受到人道的对待。
三餐有得吃、冷了有衣服穿、病了可以申请就医。
无聊时可以看书写心得。
各位想想,如果在去年五月底那时,社会舆情沸腾时,押解郑捷出庭的过程中,
郑捷溜掉了,一个人独自走在街上,会发生什么事?
他会被一群民众拿垃圾桶、雨伞、棍棒、椅子、折凳打到鼻青脸肿,眼睛两个大黑轮。
这对一个可恶的随机杀人者来说,是很好的制裁。
当他觉得痛、流血、眼睛黑轮的时候,他就知道,他当初拿刀子砍人是多么可恶的一件事
。
前几天那个什么龚,什么卜隆龚的,对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孩下手。
现在的龚,安稳的在看守所内,时间到了睡觉,时间到了洗澡、吃饭。
实在过的很爽。
如果这时候,押解出庭的过程,刻意把他放走,让他逃掉。
这对他来说,才是有吓阻力的惩罚。
你想想看,网络和电视资讯、报章杂志,这么发达,人人都知道他的模样,
知道他的姓名。这时候如果他在逃到大街上去,不用几十分钟,大概就全身都是
瘀青,脸上几个黑轮,鼻青脸肿的被送到医院去。
在那个时候,他才知道他做了什么可恶的事。
因为他割别人的时候,他没痛觉,一定要等到他被人揍的时候,他才会有痛觉。
在民主法治成熟的国家,公权力不能私刑,但是让他们这种人安稳的在看守所里面渡日,
对他们并无吓阻效果。
死刑对他们来说也是如此,他们安然的在看守所里面。
即便枪决执行,他也可以选择注射麻药后执行。
以前看报导,古世纪的欧洲一些国家,把罪犯押到刑场,让狮子老虎出来咬,
什么竞技场的。当然,那个人一定是要犯了很严重的大罪,才会受此惩罚。
虽然很残忍,但是你想,一个罪犯受此刑罚之后,多少打算犯罪的人就会住手,因为
有了吓阻作用。
所以说,对付这种可恶的随机杀人犯,最好的方法并非死刑。
而是把他放出来,让他在街上趴趴走。
以现在资讯发达的程度,不用一小时,这可恶的杀人犯应该已经两眼黑轮、鼻血直流、
或者是手脚肢体不协调,被送到医院去了。
让这些随机杀人犯知道,他杀人时,是多么可恶。
如果把郑捷和那卜隆龚给放出来,放到大街上,相信不用几小时,他们就会得到初步
的惩罚。然后带到医院去,稍做治疗,再放出来到街上去。
然后再继续两眼黑轮、鼻血直流、手脚肢体不协调的被送到医院去。
这样对那些随机杀人犯,才有吓阻的效果。
这样惩罚随机杀人犯,惩罚个几次,你看看,还会不会有模仿犯的出现?
谁敢再模仿他们随机杀人?
在舆情激愤、民情可用的时候,把那些可恶的人放到大街上去,对他们才是最好的惩罚
。
伤害罪,告诉乃论嘛,他一个人可以告几百人吗?几百人揍他一顿先。
揍完之后他就会变成俗辣,哭哭着喊:“我错了,我以后不敢了。”
当有些人想模仿随机杀人,看到这景象后,大概也不敢去模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