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什么叫常识?

楼主: mstory (m的故事)   2015-05-14 23:4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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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男在高雄市仁武区开设一家土鸡城,他说,约于4年前收到“支付命令”,查出是诈骗
集团的诈骗手法,虽然透过刑事局鉴定确认诈骗集团所持的本票是伪造,但依现行法令被
法院裁判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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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常识
有欠债才还钱叫常识
明明法院知道这个欠钱是假的
确还要受害者还钱
这就叫做没常识
这个国家竟然有这种没常识的法律
国民党和民进党的立委还在算计自已明年的选举
满脑子都是选举
就是没有修法的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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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看这一段
律师表示,朱男的案子并非个案,查出对方已在多处地方法院声请支付命令100多件,部
分案件是由诈骗集团成员和法院人员执行查封,很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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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还帮忙诈骗集团查封受害者
这就叫没常识
什么叫常识?
我看有的人的常识就是蓝绿没有是非
只想讽刺有的没的
真的是有够好笑的
作者: truewater (记得我爱你 )   2015-05-14 23:43:00
的确 就已经透过程序证明伪造 为什么还要付钱 这个真的太没有公义了 政府何在?
作者: season2011   2015-05-14 23:43:00
台湾立法院就是群废物阿 这是常识
作者: douge (树大便是美)   2015-05-14 23:44:00
法官可以直接裁定 但是你要遇到对的法官:D立法院是立法院 这问题法官就可以处理
作者: truewater (记得我爱你 )   2015-05-14 23:44:00
立委修法修成这样 然后内政部也没打算提出修法 整个国家只剩下柯批2016了吗?
作者: pan46 (pan)   2015-05-14 23:44:00
不要靠杯了 这是阿扁的八年遗毒吧
作者: douge (树大便是美)   2015-05-14 23:45:00
支付命令的来源是要有欠款事实 条文写得很清楚
作者: chyou2003 (Smelly Cat ^^)   2015-05-14 23:45:00
还有人会跟你说法拍跟证明签名造假是两回事,所以法院没错,都是受害者的错=,=
作者: truewater (记得我爱你 )   2015-05-14 23:46:00
D大依你所言 被害民众还有什么救济管道吗?不然好可怜喔如果持鉴定证明也无法改变这个事实吗?可是后面那段是多个地方法院都还跟诈骗集团一起执行查封耶 所以不只一个法官有问题呀 肯定是法有漏洞
作者: douge (树大便是美)   2015-05-14 23:50:00
已经执行了就很麻烦之前有一个法官自为裁定判定 债权一开始就不存在才让受害者拿回产权 可是产权早就第一手被诈骗集团转手了你要遇到那种帮受害者背责任的法官少得很 可以拿回来的更少
作者: vergilmir (.)   2015-05-14 23:52:00
狗屁欠款事实 平行世界喔
作者: douge (树大便是美)   2015-05-14 23:54:00
那你就去把你狗屁的法条贴出来阿 前三行就写得清清楚楚
作者: truewater (记得我爱你 )   2015-05-14 23:55:00
所以事后打不当得利?可是产权早已脱手 受害者求偿无门 帮凶居然是国家 这个法律应该要检讨吧
作者: darkholy (keep silent)   2015-05-15 00:03:00
法律不周严就修,不该趁机偷渡柯屁万岁的逻辑一件大规模杂项极多的事件,柯屁能用"常识"来处理?柯屁好香ㄛ
作者: batt0909 (小鱼)   2015-05-15 00:13:00
知道香就好
作者: truewater (记得我爱你 )   2015-05-15 00:14:00
没有欠钱却要还钱其实不需要常识判断合不合理 用脚趾头上的指甲屑应该就可以知道不合理了 哪来大规模杂项极多?
作者: agwolf11 (蠢蛆蛆)   2015-05-15 00:31:00
两案同属合法不合理 但内涵不同 不能同意柯屁 领教了
作者: zingy (zingy)   2015-05-15 07:24:00
为什么大家喜欢包青天的故事?不是他有三口刀,而是他办案求合理合法合情,即使故事是假的,青天大老爷的清目明心也深植百姓心中,看看现在的法官,只会“看人合法”,低能又下贱的一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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