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stfour你的假设,要有两点前提成立,才有意义....
1.松菸文创案这个BOT案没有公开招标。
是之前的台北市长特地图利富邦蔡明忠,只偷偷告诉他有这个
案子全世界都没人知道,这个案子只有他来投标。
但事实呢?真如柯市府所讲,这么好赚怎么没人来抢?
来竞标的,有提共更多的权利金给市府吗?
2.13亿权利金不是原合约规定的。
原合约规定可能不只十三亿,而是三十亿、三百亿,是前市府
特地图利富邦蔡明忠,在富邦得标后,特地改合约内容,调降
权利金。
但事实呢?十三亿是原本就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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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也别废话,富邦说得很清楚,既然柯市府认为很好赚,权
利金被低估,那就花钱把它买回去,自己赚个够本,反正富邦
也愿意让你买回去,不是吗?
: → westfour: 欸,不看颜色,你摸著良心 05/05 19:52
: → westfour: 北市府只向"富邦台北文创"收取千分之5的营运权利金 05/05 19:52
: → westfour: 而富邦台北文创转租给诚品生活,一坪租金只要1050元 05/05 19:53
: → westfour: 诚品再转租业者,一坪却要1万元+抽成10~20% 05/05 19:53
: → westfour: 结果北市府一年只拿的到只拿的到56万权利金 05/05 19:53
: → westfour: 因为商家开的发票是"诚品生活"不是"富邦台北文创" 05/05 19:54
: → westfour: 所以只能跟一坪1050租金这部分收权利金 05/05 19:55
: → westfour: 你觉得这合理吗? 根本就是开漏洞给富邦钻 05/05 19:55
: → laman45: 照这逻辑,政客们都可以放心把国家资产透过这些“合法” 05/05 19:56
: → laman45: 手段转手给财团了 05/05 19:56
: → laman45: 当这些不合理的事,却被弄成一切合法,你不觉得可悲,反 05/05 19:58
: → laman45: 而还支持,政治啊 05/05 19:58
: → westfour: 所以当初是预估每年可以拿到5-600万权利金的 05/05 19:58
: 推 takaai: BOT有年限的 过几年就会移转给北市府经营的 05/05 19:58
: → westfour: 言尽于此,你要让政治凌驾理智是你的事,我相信你不会 05/05 19:59
: → westfour: 拿到任何钱 05/05 19:59
: 推 takaai: BOT=兴建 营运 移转 05/05 20:01
: 推 batt0909: 50年才转吧,那时候建筑物也要大休了 05/05 20:02
: → laman45: 好一个“过几年”,哈 05/05 20:03
: 推 takaai: 你确定是50年? 我不确定合约是多久? 05/05 20:04
: → westfour: 是的,特许50年 05/05 20:05
: → westfour: 而且原PO还没搞懂重点 真文创难赚钱 你知我知 05/05 20:07
: → takaai: 查一下台湾的BOT大多是50年 http://tinyurl.com/nq2tvvo 05/05 20:07
: → takaai: ETC才是最奇怪的 根本就不用什么建设 扁政府却BOT给远东 05/05 20:09
: 推 allensua: 法不改这种事情一样有 05/05 20:10
: → westfour: 那你当初就不要接 别搞个假文创享有租税优惠行百货公司 05/05 20:10
: → westfour: 之实 05/05 20:10
: → laman45: etc也是一笔烂帐 05/05 20:11
: 推 david6067: 你有看到谁护航ETC吗? 05/05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