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 弹劾罢免权的修改

楼主: mdsu555 (MDSU)   2015-05-04 23:36:21
最近看了日胜生的案子就是因为这些官员缺乏监督
如果修改法律
民选首长的最高弹劾机关为最高行政法院
市民要弹劾市长   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弹劾诉讼
上诉至最高行政法院   弹劾案成立县市长解职
这样子这些县市长就不会偏袒官员而乱来
因为市民都有权利对贪官污吏发动弹劾诉讼
当然也要明订那些条款可以弹劾
例如
重大工程明显偏袒厂商罔顾市民权益
经舆论讨论而迟不改善  弹劾成立
贪污
拒绝提供文件
等等设定为可弹劾条款
让遭到贪官欺凌市民可向法院提起弹劾民选首长
这样子
向刘政鸿这种官员欺压百姓的事情就不会发生
另外罢免县市长
除了市民连属以外可增加
议会表决过半  送交公投
罢免总统除了立院决议外
也应增加公民连数
弹劾总统也应该让民众可以向宪法法庭提起诉讼
控告总统
这样子台湾官员的清廉度都会上升
作者: lostsky93 (不悔)   2015-05-04 23:42:00
有道理,以后只要控制高等行政法院,就可以号令天下了台湾的法官是很会看风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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