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独家】远雄苗栗肥约首曝光!县府让很大

楼主: ugvu (感情不存在突然)   2015-04-25 21:12:02
http://www.peoplenews.tw/news/89646f02-0800-4de4-a4b4-7f8d00d77d41
记者唐诗/台北报导 2015-04-25 18:40
北市大巨蛋争议未决,远雄建设董事长赵藤雄21日召开记者会诉苦时,顺便宣布苗栗的健康
生活园区,而苗栗县政府则仍希望挽回。这份在刘政鸿担任县长时期签订的合约内容今天首
度曝光,合约中有关县府协助事项,包括协助远雄取得中长期资金贷款及优惠贷款,以及请
求租税优惠等。
合约中第七章“双方之其他义务”中还规定,属甲方(县府)有权核发有关营运之证照,在
乙方(远雄)提出各项法定申请文件时并符合各该法规要件时,“应该依法尽速核发”。
该章第一条第四项更规定,“若本计划在兴建营运期间因不可归责于乙方(远雄)之事由而
遭遇民众非法抗争时,甲方应协助协调民意,排除非法抗争”。
地方人士向本报爆料说,远雄取得苗栗县政府的“肥约”,但赵藤雄却因大巨蛋“赌气”宣
布苗栗园区停建,县府仍然想继续争取,而不是重新审视合约是否合理,“内情不单纯”。
另一方面,合约若有争议双方应协商,依照合约第九章的附则规定,“除非本契约已全部确
定终金,否则于争议处理期间,不论双方是否已进行协商或协调,亦不论该争议是否已提请
澄清、解释、协调、协商或诉期,于争议期间双方均应继续履行本契约,如有土地租赁期间
届期或终止之争议亦同”,也就是说,尽管赵藤雄宣布停建,“拒绝再玩”,但“法律上其
实不算数”,苗栗县政府还是可以找赵藤雄协商,要求远雄继续履约;事实上远雄从来未公
开目前已投入苗栗园区案的投资帐目。
地方人士提供这份20页的“苗栗县远雄健康生活园区BOO案”民间投资兴建营运契约,签约
日期为民国100年11月8日签订,合约项目包括第一期至第四期的综合医院、健康大楼、护理
机构与医学研究暨员工有眷宿舍,总金额65亿元,原定103年落成启用,但至今却仍未兴建

苗栗园区BOO (Build-Own-Operate,由民间兴建-拥有-营运)案合约第四章第一条规定甲方
(县府)应协助事项,包括协助乙方(远雄)取得资金(第5项),协助租税优惠(包括租
税减免,第7项),在许可年限内遭遇重大天然灾变而受重大损失时,得由甲方(县府)会
商相关部门协调金融机构,协助提供重大天然灾害复旧贷款。
而在第五章“用地取得”方面,则规定甲方“应协助乙方与有关单位洽商相关用地外设施之
兴办事宜”、“应负责用地外联外道路之改善或辟建工作”、“应配合提供园区北侧区段征
收及河滨公园相关设施规段设计图说等予乙方,以利乙方进行衔接设计作业”。地方人士批
评,这些法规等于在无视远雄是否真正投入兴建之前,就有机会以协助开发为名,大肆征地
并大兴土木发包工程。
吴宜臻:不能私相授受 检调应彻查
地方人士指出,苗栗县目前财政有超过600亿的黑洞,这些开发案原本“看来很补”,但其
实是空中楼阁,原定完工的日期早就不知拖到何年何月,但县府竟仍想与远雄协调,或另找
企业承接这份卖地契约,不知是何所图?在地的民众对这个案子“几乎是死了心”。
民进党立委吴宜臻日前才揭露,苗栗县政府在刘政鸿时代大肆借钱,向全国农业金库、台银
、中国信托等公私金融机构借贷超过五百亿,徐耀昌现在却只是“砍基层、肥高层”。她批
评,苗栗健康生活园区案根本就是弊案,检调应介入彻查,而不是任由县府和财团私相授受
,牺牲民众权益。
吴宜臻指出,刘政鸿当年开发案有关会议纪录等证据,至今是否仍在还未可知,但不能袖手
旁观;徐耀昌县长当年担任立委时,并不是不知道这个案子,但却不敢查他的前任,或者像
台北市长柯文哲一样重新审视合约,找出弊端,“显然也是心里有鬼,想要呼拢县民”,该
案也早已违背BOO案促进参与公共建设的精神。
吴敦义大力促成、叶世文参与签约仪式
根据苗栗县政府签约时的新闻资料,“设立大型医院解决苗栗医疗问题,是县长刘政鸿重大
政见,今天(2011年11月8日)进行关键性的远雄健康生活园区BOO促参案签约仪式,是国内
第1宗医疗型及投资金额最大的1项促参案,同时兑现了县长刘政鸿的承诺”,“第1期规画
兴建的赵万枝纪念医院,预计103年落成启用”。
新闻资料提及,“民国95年间(刘政鸿)与卫生局、乡亲代表拜访远雄集团董事长赵藤雄,
并争取赵藤雄同意捐助100亿元成立医疗财团法人远雄健康生活园区基金会,租用后龙镇原
台艺大预定地约20公顷国有财产局土地建构远雄健康生活园区”,刘政鸿对“赵藤雄慨捐
100亿”表示感佩。
资料也提到,“该案不但县府团队积极推动,中央亦跨部会全力支持,行政院长吴敦义、秘
书长林中森9月27日进一步邀集各相关单位研商确认该园区租用国有财产局土地期满后可以
续约,以永续经营,并由财政部、经建会协助融建,更发挥了临门一脚的作用,促成签订最
具关键性的BOO促参案”。
万翔、卫生署主任秘书赖进祥、公共工程委员会参事曾国基、国家卫生研究院长伍焜玉、营
建署长叶世文、立委徐耀昌(现任县长)、前立委陈超明(现任立委)”,以及时任议长的
游忠钿等地方人士,“共同见证这历史的一刻”。
心得:
这个约应该算是已经算是违约吧,不晓得有没有对远雄设赔偿机制
苗栗县政府已花了6000万在这块地去做整地开发
Build-Own-Operate
兴建-拥有-营运
这个约才是最恐怖的.只要50年时间一到 远雄就可以直接把那块地据为己有了
BOO, 可以享受政府免税及优惠融资..并拥有所有权....等等好处
BOO最后业者拥有所有权,以三峡殡葬区为例,国有土地2公顷以后全部变私人的,全部私
有化以后,业者往后要如何扩建,政府根本管不著,这是最可怕的地方。
BOO 因直接将资产移转民间,全由民间执行开发管理,仅须于合约期限内依据合约执行,
合约期限后完全由民间所有,因此较不受政府控制。
BOO最后所有权变私人的,会形成寡占,到最后沦为私人坐地起价
作者: Killercat (杀人猫™)   2015-04-25 21:15:00
...后面就算了 前两项是有什么问题啊...?
作者: dichotomyptt ((  ̄ c ̄)y▂ξ)   2015-04-25 21:18:00
尽速? 这不是暗示吧XD
作者: johnny9667 (大八)   2015-04-25 21:22:00
可悲苗栗人 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yisdl   2015-04-25 21:44:00
原订103落成使用 现在还没开始兴建 真他妈有创意
作者: itri3185 (竹梦)   2015-04-25 22:23:00
可惜又可怜的人民,没办法理性判断!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5-04-25 22:58:00
苗栗土地这么值钱那还不赶快去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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