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作是好事
因为现况是警察"公亲变事主"
原本是职务"协助"的事情
搞到后来根本就主管单位都不派人出面,一通电话叫警察到场处理而已
这哪招?
好比说有人检举邻居制造噪音防碍安宁
照理说是环保局要派员到场检测
因为环保局才有足够的专业去判断到底是不是噪音
结果现在呢?
大家都不找"事主"环保局
直接一通电话就找"公亲"派出所员警到场
员警到场还不是只能劝导,没有环保局的人员到场是要怎么证明他有制造噪音
一样的问题,好比说抓室内吸菸
这也是环保局要派人到场
如果遇到阻碍需要警察协助维持秩序或是带回派出所侦办才由警察出面协助
现在都变成警察的事情,甚至警察还自己订绩效,这根本本末倒置
另外有人提到的交通违规、维持交通秩序等等
这些都是交通局的事情好吗
警察只是因为他们人不够所以职务协助
职务协助也OK,但不要出事就把责任都推给警察,自己撇的一干二净
要搞清楚
事主常常不是警察,是这些具有专业单位
警政署能够趁这次把一些不合理的职务协助项目推掉是好事
大家应该要支持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