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最新!不用拆了 北市226违建户改善完成

楼主: monopoliest (中肯无益于中出)   2015-03-23 19:05:19
我找到当时让我印象特别深刻的违建新闻了,原来是新北市。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198116
2楼盖到8楼 新北“超级违建”开拆
〔记者翁聿煌/新北报导〕新北市政府工务局违章建筑拆除大队今天上午
开始拆除位于新店区北宜路二段258号8层楼建筑物的第3至第8层楼超级违
建,拆除大队副大队长蔡显荣说,拆除大队派出20名工作人员,预计以4
周时间拆除,花费约50万元。
当时所有的电视媒体,都在寻找这种夸张的违建案例,结果就是我被植入“柯文哲
铁腕要拆除违建”的印象。现在比较清楚状况后,回头看一下当时的新闻,比较能搞
懂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50110/36319541/
拆226违建 北市供中继宅
3隔间改2间可免拆 民轰虚晃一招
台北市长柯文哲上周二宣示,拆除全市226户涉及公安危险的顶楼违建,
但列管违建若能将3间隔间改成2间,就可免拆,民众轰雷声大雨点小。
建管处长高文婷说,下周将通知226户顶楼违建所有权人3月20日前完成
改善,否则强制拆屋,预计6月30日拆完。但若在2004年前兴建,只要不
变更面积,将3间隔间改成2间即视同完成改善,可免拆,2005年后盖的
则还是要全拆。但根据建管处统计,226户违建全在2004年前就存在,若
全改成2个隔间,等于一户也不用拆。
原来当时的媒体,已经知道这一件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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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了一下当时的新闻与时序,现在我会把整件事情当成一个有趣的政治公关案例。
这个案例厉害的地方在于,一开始柯文哲团队就根本没有准备花多少钱,却可以有效
地塑造出柯文哲市长的铁腕形象。
故事大概是这样发展的:
第一阶段:违建灾害
2014年12月29日,南港一处顶楼加盖的违建失火。这件事情发生在柯文哲上任市长
没多久(一周内),亦即是柯文哲的一次政治危机。柯文哲的处理很明确,他表示立
刻要检讨台北市的违建,拆除有立即公共危险的部分。
这个看起来很明确的宣示,在实际执行上立刻面对到一个问题:是要针对违建的哪
个部分?
南港区这个违建的案例很复杂,它违法的地方一卡车:顶楼加盖、分隔为10间出租
,而且还是用木板分隔的。也就是说柯文哲的向违建宣战,可以解读为拆除违建、拆
除隔间、拆除木板隔间各种不同的情形。
柯文哲之后很快提出了226户违建的名单,现在我们知道这226户的主要违规是隔间
问题。相较于顶楼加盖的违建,隔间是相对好处理的软柿子:他的优点是要屋主自己
打通墙壁的话,市政府就不必出手了,然而顶楼加盖就不是那么一回事,即使屋主愿
意配合拆除,要拆掉也是太浩大的工程(不如直接等市府派人来拆)。
第二阶段:塑造印象
这个形象塑造要能够达到原先宣传的目的,关键在于不能让讨论的焦点集中到隔间
问题上。实际上柯文哲团队作了一件事,让“拆违建”的议题更直接联系到顶楼加盖
的印象:
http://ppt.cc/rB7j
因上周日南港违建大火烧死一房客,新科台北市长柯文哲昨天马上开拆
,今天中午前就拆光。其它225户,则限期明年3月20日之前自行拆除。
柯文哲说按他医生的个性,原本等不到那么久,是想给住户好好过年。
但以后,不但列必拆的违建全部上网,连议员来请托协调也要填表,通
通上网公告,引发议员譁然。
工人爬上南港兴中路的公寓违建阳台,拆下门窗跟铁条,这间顶楼违法
加盖,上周日大火烧死一人后,台北市长柯文哲周二说拆就拆,周三中
午就会拆完。这是柯P上任后拆掉的第一间违建,但第一波公布就有226
户,要求3月20日前都要自拆。
柯文哲现身拆除的那一间顶楼违建,原来就是已经被火烧掉的那一间。照理说火场
残骸即使柯文哲未现身,也还是非拆不可的。但是在这样大幅度的动作,经由媒体加
以报导后,就给了所有人“柯文哲真的会动手拆(顶楼违建)”的形象。
第三阶段:概念混淆
而随着其他县市长的跟风与媒体的报导讨论,越来越多人已经模糊了“违建”的概
念,特别是这226户的违法之处究竟何在。这226户也因此获得一定的赦免:就算你跟
南港该户一样是顶楼加盖很多隔间,屋主也只要把隔间打到剩下两间,台北市政府还
是判定“缓建”不会去拆他。
于是我们还是回到了乌贼战。网络上谈论到这件事情时,支持者就跳出来拿出一些
夸张的违建案例,义正辞严地质问“难道这不需要拆吗?”用这样的方式为柯文哲作
辩护。
但是,柯文哲说要拆的,根本不是那种东西啊....
小结
其实这是继蔡英文“三只小猪”之后,另外一个让我很赞赏的政治公关案例。幕僚
用最低的成本达到了宣传的效果,化解可能的政治危机而变成塑造形象的作法。
然而,作为一个被治理的人民,在欣赏整个操作手法的同时,我还是应该要告诉自
己:别再轻易被政客糊弄了。
作者: basta (basta)   2015-03-23 19:10:00
简单的说,就是披萨八片变六片,但一张披萨一点都没少这种都是在阿扁时代dpp一贯的操作方法,也没啥好苛责的过去解决台北市违建最有绩效的就是阿扁,直接用84年切割掉
作者: chyou2003 (Smelly Cat ^^)   2015-03-23 19:11:00
简单的说,马郝连让人拆隔间改善这件事都做不到
作者: basta (basta)   2015-03-23 19:11:00
换言之,这个问题,除非毛泽东当市长才有可能解决嘿嘿,拆隔间改善,违建还是违建大家都在同一个框框里做事,五十步笑百步而已抱歉说错,是一百步笑五十步,反正天龙国鲷民都很安心了
作者: chyou2003 (Smelly Cat ^^)   2015-03-23 19:16:00
看你重点在改善公安还是拆老违建,如果所有老违建都要拆,那就真的要请毛泽东了
楼主: monopoliest (中肯无益于中出)   2015-03-23 19:16:00
那我请教一下,顶楼违建算不算公安问题?
作者: hazel0093 (heart-work.info)   2015-03-23 19:17:00
推文被打脸笑死
作者: chyou2003 (Smelly Cat ^^)   2015-03-23 19:18:00
例行即报即拆的果然又跟这批拿来比较=,=这批是郝时代列管5百多户有公安危险老违建,郝时代拆
作者: chudly   2015-03-23 19:19:00
郝冰冰8年对柯p今天改善那226户等级的户数 10几户
作者: chyou2003 (Smelly Cat ^^)   2015-03-23 19:19:00
到剩226户,所以也不能说郝都没处理,柯是接手剩下226
作者: wenge321 (wen)   2015-03-23 19:19:00
朱立伦拆的也是新违建压 去查一下老违建有公安问题的拆了没???
作者: chudly   2015-03-23 19:20:00
即报即拆84年以后的一直是每个月400 500户 当时其实都是讨论过了
作者: chyou2003 (Smelly Cat ^^)   2015-03-23 19:21:00
mono兄我记得蛮认真的,竟然连这背景资料都记错,有点吃惊 @o@
作者: clifflee (亚尔萨斯)   2015-03-23 19:23:00
为了符合作秀=政策公关的靶心,标靶难免设歪
作者: westfour (豹哥)   2015-03-23 19:30:00
又来了 又一个把拆窗户的例行公事跟226户等级搞混的话说那间违建的屋主跳楼了你知道角色互换会有什么媒体风向吧 哈
作者: trohlens (SOSO)   2015-03-23 19:32:00
若柯对于违建没有更进一步的处置的话 那是政治操作无误
作者: clifflee (亚尔萨斯)   2015-03-23 19:33:00
老违建基本上是缓拆=免拆,"除了"有公安疑虑的
作者: westfour (豹哥)   2015-03-23 19:35:00
至于免花市府一毛钱 让226户自行摸摸鼻子改善有没有让公共危险降低 这就不用讨论了吧
作者: trohlens (SOSO)   2015-03-23 19:35:00
事实上我也很想知道那种顶楼加盖好几层的 只拆隔间作用有多大
作者: clifflee (亚尔萨斯)   2015-03-23 19:35:00
至于未列为有公安疑虑的老违建...相信会有人上纲要全拆
作者: westfour (豹哥)   2015-03-23 19:37:00
chudly已经完整说明了 这老话题再讨论实在没啥意思
作者: clickslither (sda)   2015-03-23 19:57:00
说是行销也没错啦,柿子挑软的吃,可是有人连软柿都吃不了,自然就被看扁了...不过行销完还是要注意硬柿子怎么了...话说现在硬柿子拆的进度在哪边可以查?
作者: westfour (豹哥)   2015-03-23 20:17:00
话说 你怎么知道226户都是3→2 没有全拆的 虽然不是重点
作者: Assyla (我只是居家了一点)   2015-03-23 20:19:00
不知版上有多少很穷的人找很便宜的雅房你不知道有那种二个房间隔成十间的吗..........
作者: clickslither (sda)   2015-03-23 20:24:00
之前有列表公布上网啊,我没有留连结,不过那时列表一看都是隔间超过两间的其实把隔间超过两间的先抓出来清理也是对的,因为拆违建动机是逃生不及烧死人,隔成两间逃亡路线变很单纯...先从这些动手倒是对的事
作者: pagenotfound (404 not found)   2015-03-23 20:40:00
大家都说3间拆成2间就好 超爽的但是我看新闻有间是隔13间拆成2间,这样不好吗?
作者: lkcs (缤纷之狼)   2015-03-23 20:41:00
依法办事,谢谢指教
作者: thomaspig (沈猪)   2015-03-23 22:56:00
那226户就是有公安疑虑的 所以特别列出来限期改善隔越少间当然会越安全
作者: Hartmann (银之朔风)   2015-03-24 12: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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