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漂流木一事...明明就很单纯

楼主: lostsky93 (不悔)   2015-03-23 10:40:16
※ 引述《markoo (上行下笑阿..)》之铭言:
: 这件事我只能说真的很囧...
: 一堆人在讨论这个法条该怎么解释才合理
: 却忽略了 这条立法的根本原因在替山老鼠开后门
: 也就是故意制造出个漏洞让山老鼠钻
: 所以 不管是这边有多少乡民 争论了多久都不会有定论
: 如果知道会起这么大纷争 会引起这么多讨论
: 当初立法会这么粗糙 这么让人一种捡法各自解读吗
: 简单说就是 这条法创立目的 就是开后门
: 你有看过哪条法律很明确地讲清楚 拎杯就是开后门来的吗?
: 所以 让我们回到 应该要讨论的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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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恕删~
其实根本没有所谓开后门这回事,这完全是官员蓝名嘴在故意曲解法规,
以下为高官与蓝名嘴所述2011年后可以自由捡拾任何树材(不管树种大小ˋ
有无标售价值),其理由依据为2011-06-27所修订之处理天然灾害漂流木
应注意事项,网址如下:http://ppt.cc/g-q9
恕我将2011年06月27日所修之原文PO出:
处理天然灾害漂流木应注意事项(2011-06-27)
一、为执行森林法第十五条第五项规定办理天然灾害漂流木处理,及实施灾害防救法第
二十七条第十四款所定漂流物处理之应变措施,特订定本注意事项。
二、森林法第十五条第五项用词,定义如下,其定义表如附表一:
(一)天然灾害:指因台风、豪雨所造成之天然灾害。前述以外之天然灾害发生且有漂流
木产生时,得由当地直辖市、县(市)政府认定之。
(二)发生后:以气象局解除陆上台风警报或豪雨特报之时间为起算基准。
(三)国有林:指森林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及国家领域内无主之森林而言。
(四)国有林区域:指国有林事业区、林班、试验林、实验林、保安林及由国有土地营造
之森林等区域,及水库蓄水范围周边森林属国有者区域。
(五)当地政府:在直辖市为直辖市政府;在县(市)为县(市)政府。
(六)清理注记:指打捞、清理、注记之工作。
(七)一个月内:以气象局解除陆上台风警报或豪雨特报之时间为起算基准之一个月日历
天。如于一个月时间内再发生天然灾害时,以后者警(特)报解除之时间为起算基
准。
(八)当地居民:由当地直辖市、县(市)政府依实际情形自行规范。
(九)自由捡拾清理:以捡拾枝梢材、残材及不具标售价值
之木材为原则,如有使用机具搬运,涉及挖掘、埋填或变更河川区域内原有形
态之使用行为及行驶于指定通路外之必需运输便道,均应依水利法第七十八条之一及
河川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备妥书件向河川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许可,始得为之。
三、漂流木处理之分工处理如下,其分工表如附表二。
(一)打捞清理:天然灾害发生后之漂流木,应依漂流木所在位置,由各该管理经营机关于
二十四小时内主动派员作必要处置,其清理分工划分如下:
1.位于国有林区域内,由各该国有林管理经营机关清理。
2.位于水库蓄水范围内,由各水库管理机关(构)清理。
3.位于河川行水区内,先由各河川管理机关依水利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进行紧急处置,期间
由河川管理机关视灾情而定,并以天然灾害发生后三天为原则,于认定无影响河川行水
安全之虞时,直辖市、县(市)政府得迳为接续清理。详细分工如下:
(1)紧急处理时,中央管河川由水利署各河川局作紧急处置;直辖市、县(市)管河川由直
辖市、县(市)政府作紧急处置。
(2)非紧急处理时,中央管河川由直辖市、县(市)政府清理。必要时得洽请林务局林区
管理处清理;直辖市、县(市)管河川由直辖市、县(市)政府清理。
4.拦河堰:由各拦河堰管理机关清理。
5.海堤:由水利设施或目的事业主管机关清理。
(1)一般性海堤:水利设施主管机关。
(2)事业性海堤:目的事业主管机关。
6.海滩(岸):由直辖市、县(市)政府、土地管理机关及各目的事业主管机关清理。
(1)已登记土地管理机关为林务局管理经营之保安林地,由林务局林区管理处清理。
(2)已登记土地管理机关为国有财产局之国有土地,由国有财产局清理。
(3)未登记土地管理机关之海滩(岸)土地,如划入风景特定区或国家公园范围者,由该
风景特定区管理处或国家公园管理处清理。
(4)未登记土地管理机关且未划入风景特定区、国家公园范围之海滩(岸)土地,由直辖
市、县(市)政府清理。
7.商港:由商港管理机关清理。
8.渔港:由渔港管理机关清理。
9.工业港:由经济部核准投资兴建及经营管理工业专用港之公民营事业清理。
10.军港、军用海滩:由军港管理机关清理。
11.私有地(农田):由直辖市、县(市)政府清理,必要时得洽林务局林区管理处协助。
(二)辨识、注记、检尺、集运:
1.国有林区域内、水库及中央管河川之漂流木由林务局林区管理处负责。
2.其余国有林区域外之漂流木,由当地直辖市、县(市)政府负责,必要时请林务局林区
管理处派员协助。
3.发现烙有国有记号之漂流木,应通知该国有林管理经营机关领回。
4.为抢救灾需要时,私有地(农田)、渔港等区域之漂流木,不分林木是否具有标售价值
,得先清理、打捞、集运堆置于堆置场所后,再行办理辨识、注记及检尺作
(三)提供堆置场所与保管具标售价值木材:
1.由各清理单位负责提供场地及保管木材,如有困难洽当地林务局林区管理处协助。
2.中央管河川由林务局林区管理处负责。
3.水库当地之林务局林区管理处应于防汛前觅妥具标售价值漂流木之贮木场所,如林管处
确有困难,则商请水库管理机关(构)协助提供。
4.水库具标售价值漂流木办理标售时,应于招标文件规范厂商于一个月内搬离,如确有困
难,应由标售单位协商水库管理机关(构)延长搬运期间。
(四)标售、查验:
1.国有林区域内、水库及中央管河川由林务局林区管理处负责。
2.其余国有林区域外,由当地直辖市、县(市)政府负责公、私有林林木之标售、查验,
并代为标售国有林部分之林木。
(五)有关窃取、侵占、非法打捞等案件处理,由林务局林区管理处负责。
(六)不具标售价值漂流木之处理:漂流木由林业主管机关辨识非属针叶树一级木、阔叶树
一级木等贵重木,且评估处理之费用高于林产物价金,而认定不具标售价值时,经各
该清理单位打捞清理,并经会同相关机关认定已无影响桥梁、河川行水、水利设施安
全与营运、环境清洁、港区航行之虞,得交由各该清理单位负责清除、再利用或作其
他妥适之处置,必要时请当地环保或消防单位协助。
(七)公告自由捡拾清理:
1.公告自由捡拾清理时,应于公告中叙明:自由捡拾漂流木,发现漂流木上有国有、公有
、私有注记、烙印者,由拾得人于捡拾后通报当地林务局林区管理处或直辖市、县(市
)政府保管并依民法八百十条拾得漂流物规定办理。
被修正原文:1.公告自由捡拾清理时,以捡拾枝梢材、残材及不具标售价值之木材为原则
,并应于公告中述明:捡拾清理时,若发现漂流木上有国有、公有、私
有注记、烙印或属针叶树一级木、阔叶树一级木(例如红桧、扁柏、肖楠
、榉木、牛樟等)足以认定为国有漏未注记之大径木者,由拾得人于捡拾后
通报当地林务局林区管理处或直辖市、县(市)政府依民法八百十条拾得漂流
物规定办理。
2.国有林区域外,由各直辖市、县(市)政府公告指定范围、当地居民身分、期间及
应注意事项,开放当地居民自由捡拾清理。公告捡拾清理期间以一个月为时得
延长一个月或再次公告。
3.国有林区域外之商港、渔港或水库蓄水范围,直辖市、县(市)政府应先洽询各该主管
机关(构)同意后,始能公告提供民众自由捡拾清理,并应于公告中一并叙明其相关规
定事项,以供遵循
4.直辖市、县(市)政府将海堤、海滩(岸)、河川行水区范围内之漂流木,公告提供民
众自由前,应先洽询各该主管机关相关规定事项,并于公告中一并叙明,以供
遵循。
5区域内,即国有林地、周边森林属国有之水库蓄水范围等国有林区域范围内,以
不公告开放民众自由捡拾清理为原则。但水库管理机关(构)为妥适处置前款所定不具
标售价值漂流木提供捡拾时,得洽请当地林务局林区管理处办理公告。
6.直辖市、县(市)政府或林务局林区管理处得参考公告稿参考范本(附件一)内容修订公
告事项后办理之。
四、清理费用:由清理单位依灾害防救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由各级政府依法编列预算办理
五、国有林竹木漂流出国有林区域外时,处分方式依国有林林产物处分规则办理,查验方
式依林产物伐采查验规则办理;漂流木处理标准作业程序,如附件二;集运漂流木搬
运单格式,如附件三。
六、漂流木标售所得由林务局林区管理处及直辖市、县(市)政府,依下列方式办理:
(一)国有林区域外漂流木如烙有国有记号者,其标售所得应依国有财产法第七条规定全数
解缴国库(二各地方政府及相关单位清理漂流至国有林区域外未烙有国有记号之漂流木,处理方式
如下:
1.分配比例:
(1)标售所得扣除生产费后,由中央与地方政府(或其他清理单位)各百分之五十之比例
分配。
(2)依预算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各清理单位应将生产费支出与标售所得收入分别列帐,不得
收支坐抵。
2.执行方式:
(1)如生产费高于标售所得时,该标售所得即全额交由清理单位列为当年度收入帐。
(2)标售所得扣除生产费后,如尚有余额,其余额之百分之五十应解缴国库、百分之五十
交由地方政府(或其他清理单位)列为当年度收入帐。至前揭标售所得中属生产费之
额度,交由漂流木清理单位一并列为当年度收入帐。
(三)漂流木标售所得分配详如附表三。
七、海上漂流木如由渔民打捞,进港后应由海巡署或港务局人员,查看该漂流木有无烙印
国、公有记号。如烙印国、公有记号之木材者,由海巡单位交当地林务局林区管理处
或县(市)政府运回集中保管,依民法拾得漂流物规定办理。如属于无烙印国、公有记
号之木材,则依民法无主动产先占规定办理,处理流程图详如附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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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看完上面条文,我们发现高官与蓝名嘴所持理由为2011年有将三、漂流木分工
处理→(七)1.公告自由捡拾清理中,将可捡拾内容规格与价值等定义删除,就告诉民
众依据2011年修改内容的这条捡拾任何树材都不犯罪!!!
有没有听起来怪怪的,让我们来破解其说法:
首先原条文中二、(九)就有定义自由捡拾清理的详细规范,而在三、(七)1.中又重复
叙述一次,故删除重复叙述者,但二、(九)并没有删除喔!!
其次(七)1.也只是叙明捡到有标柱的要如何处理的SOP,哪有说可以地不分南北、人不
男女老少、树不分大小树种贵贱开放乐透捡拾阿?
最后,为何官员蓝名嘴要这般努力与认真坚持,钻研文字解说来证明2011年后可以任
意捡拾所有的漂流木阿,何况其钻研后的说法根本是违背法规上的白纸黑字述明。
作者: gunng (暗黑检察官)   2015-03-23 10:42:00
有人说他不是法学专业 但解释出是原则后面暗示有例外了
作者: chyou2003 (Smelly Cat ^^)   2015-03-23 10:44:00
我记得有媒体打电话问过当地政府,都说不行,不知道某
作者: ch1260358 (MIKOTO)   2015-03-23 10:44:00
他已经跑惹 每次都情势不利就AFK
作者: chyou2003 (Smelly Cat ^^)   2015-03-23 10:45:00
些OO一直看着法条照自己意思解释是什么意思?第一线执行单位都说不行了Zzzzhttp://ppt.cc/KNH~ 台东县政府:若漂流木是桧木 将法办
楼主: lostsky93 (不悔)   2015-03-23 10:53:00
各位只要看三、(七)1.被删除部分 其实被保留在二、(九)
作者: chyou2003 (Smelly Cat ^^)   2015-03-23 10:55:00
那些坚持可以的,如果有人听了信以为真跑去检结果被抓找他们补偿?
作者: Assyla (我只是居家了一点)   2015-03-23 11:00:00
楼上,可以叫他们先办党证再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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