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票选监督条例 64%主张台湾、中国定位两岸
2015-03-22
民团办街头论坛 比较朝野八版本
〔记者曾韦祯/台北报导〕去年太阳花学运已确立“先立法、再审查”的原则,要求先就
两岸协议监督条例进行立法,再审查已签署的两岸服务贸易协议。但因包括行政院、朝野
立委、民间团体至今已提出八个版本的“两岸协议监督条例草案”,且朝野歧见过大,相
关草案均未能付委审查。经济民主连合昨晚邀提案立委在立法院外举行街头论坛,逐一比
较各版本之异同。
网友票选 多数认同民间版的主张
经民连并从十八日起上线让网友票选最理想版本,迄昨晚有六千人次上网选填,经民连指
出,其中有六十四%主张应以台湾、中国定位两岸关系;民间版的主张目前获得多数网友
的认同。
经民连是把八个版本按两岸定位、公民参与时机、人权保障之范围、资讯公开、国会的事
前参与监督、国会在协商进行中的参与监督、国会的事后监督、国会事前监督与事后监督
之关系、冲击影响评估之范围、公投复决机制等,做出十个选择题,上网(
quiz.musou.tw/CrossStraitAgreement)供网友选择。
八版本包括:行政院版、江启臣版“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订定协议处理条例草案”、尤美
女版(民间版)“两岸协定缔结条例草案”、郑丽君版“台湾与中国签署条约及协议处理
条例草案”、李应元版“两岸协议监督条例草案”,以及民进党版、台联版、姚文智版“
台湾与中国缔结协议处理条例草案”。
江启臣缺席 其他提案人到场对谈
除陆委会认为已于三月十八日上网说明,无须再派员前来,及国民党立委江启臣无暇前来
外,其他几位提案人昨均亲自说明,并参与对谈。
民间版草案将两岸定义为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规范两国所签署的所有书面文件、
共同公布之纪录、联合声明,分为缔约前、协定、签署后三阶段监督。
政府只能依据立院同意的“协定缔约计画”与中国进行协商,并于协商完成后十五日内,
向立院报告结果、公布协定草案。协定签署后,只要三分之一的立委连署,就能将备查案
改为审查案;若涉军事、主权,须经四分之三立委出席、出席四分之三决议通过后,再交
付公投复决。
民进党版草案,直接将两岸定义为一中一台的两国关系,规范两国所签署的所有书面文件
,均应公开进行签署与审查,且不得违背我国主权及人民意愿,立法院可在必要时决议派
员参与谈判;若涉国防、外交、财经之重大事项,还须经公投复决;立法院得在审议后,
对协议提出修正或保留意见。
然而,政院版草案强调行政主导,只要求政府“说明、沟通”,签署前仅有政府主导的“
国安审查机制”;若协议内容不涉法律变更,就循行政命令的方式审议。
郑丽君直指,政院版完全无法达到监督之效,与其他版本的差距太大,应予直接撤回。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865074
推民进党跟公民团体的两岸监督条例草案 在国民党准备下台一鞠躬的前夕
千万不能让国民党趁机通过行政院版的不监督条例
除了两岸监督条例把两岸关系定位为两国关系 千万别忘记把宪法增修条文第11条废除
还要把在卖台九二共识基础下谈出来的协议全面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