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enchihhau (Orz)》之铭言:
: 1.在小弟的构想下
: 营造厂不等于卖房子的建商
: 就像公共工程招标一样
: 营造厂只获取工程利润
: 销售房屋的利润在扣除兴建工程费用后
: 按照原住户的土地持分分配还给原住户
地主不一定会有利润
: 2.在房子都更完成后
: 原住户依原持有房屋楼层分配一户
: 这部份并没有抽签的问题
由于旧屋很多的建蔽率已经超标
无法依原楼层分配
因为该层盖不了那么大的面积
只能拉高建物往上盖
那么,一楼店面算谁的???? XD
这是实际会遇到的问题
在文林苑暴动正热时
有一个八德路二段都更案也被拿出来讲
某店面就因为重建后单层面积不足
会被分到楼上+一些补偿金,所以坚持不同意都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