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王金平官司结案 马英九怒:无以对百万党

楼主: westfour (豹哥)   2015-02-25 20:04:33
节录马英九声明:
103年3月19日,地方法院判定王院长胜诉。法官认为,依据民法与“人民团体法”的规定
,社团凡涉及会员“除名”事项,必须“加开会员代表大会,由会员代表过半数之出席,
出席人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始为适法。高等法院去年9月也维持了这个判决,如果不
上诉最高法院,无异于要求本党接受高等法院不合理的见解,“每处理有除名的党纪案件
,就必须召开全国代表大会,在有二分之一的出席与出席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之下,才
能通过。”
这种类似修改党章的高门槛要求,对于党员超过百万、一年开一次党代表大会的国民党,
根本缓不济急,事实上并不可行。此例一开,所有未来、现在、与过去违纪的党员,都可
以宣称考纪委员会的决定未经党代表大会通过、所作党纪处分无效,而不予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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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1/2、高门槛
恭喜马总统也尝到了“割阑尾门槛过高”的痛了,可喜可贺、可喜可贺。
果然是自己痛过,才不会觉得事不关己。
欢迎马总统一起参与修法~不只是党的法,更是整个国家的法。
作者: alexroc (吉娃娃大师)   2015-02-25 20:05:00
民间团体内部的事也拿来跟立委比喔?
作者: claudelin (小唐)   2015-02-25 20:07:00
这和割蓝尾的关系是?
作者: Ayaun0417   2015-02-25 20:08:00
1楼别这样 别人吃面原PO喊喊烧不行吗 XD
作者: peterhuo (人生位阶乐胜真爽)   2015-02-25 20:14:00
钓到了,我还以为那些人准备装死一整晚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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