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dwin11017 (EDWIN)》之铭言:
: ※ 引述《oaz ()》之铭言:
: : 反过来问:为什么目的不一样 所以投票方式也要一样?
: 是你先提出 三者不同的耶 我本来就觉得投票方式要一样 是要解释什么? XDD
: 你提出质疑的人 提不出理论基础? 反倒要我提?
那我不就提出了,三者的目的本来就不一样了
对我们而言“目的不一样,为什么一定要有一样的投票方式”
这很正常啊
反倒是你,觉得“目的不一样,要有一样的投票方式”
合理性在?理论基础?在哪
: : 因为提案跟连署也很低
: : 提案才 1% ,连署才 12%,你在得意什么?
: : 要不然我前面也提了另一种可能
: : 连署改成 40% ,投票就不用门槛了
: : 或者,两个并行啊
: : 如果连署凑够 40% ,投票就不用门槛了
: : 否则如果连署只有 12%,投票就以 50% 为门槛(你要以投票 40% 为门槛也行)
: 很低??
: 少在那放马后砲
: 蔡正元连署通过前 根本没人看好能过
不就是少数人硬要推?
然后证明:这些人真的是少数人
: 一堆kmter在那呛 门槛这么高根本过不了 酸割阑尾是在浪费时间
: 现在连署过了 马上变成 门槛太低??
你在讲什么?
“门槛”是指不同事情的“门槛”
结果你把“连署门槛”跟“投票门槛”混淆了
“门槛太低”是指“连署门槛太低”
你如果连署有 40% 人,我不反对“投票不用门槛”
(40% 的人都愿意举办公投了,要求支持的人“再”站出来,也算合理)
如果连署只有 12% 人,然后要求“投票不用门槛”,会不会太过份了
(只 12% 的人都愿意举办公投了,
然后要求当初支持的多数人“再”站出来,你好意思?)
: 听不懂人话真可怜
: 四年前的民意不能叫过时?
: 那1129过后为什么马英九就跛脚了?
那又怎样,法律就是给四年任期啊
为什么任期不是十年?因为十年会有你说的民意过时的问题
为什么任期不是两年?因为两年又无法做事
所以才会订在中间的四年
某种程度上就说明了,“四年程度的过时民意是可以接受”
你硬要说“一年前的民意”也是过时,“一个月前的民意”也是过时啊
难道柯文哲现在上任一个月,也可以说
“那是一个月前的过时民意,除非你证明柯文哲还有民意,否则应该下台”?
现在是“罢免案”,请你们证明“很多人觉得他不适任”
尤其是“再过一年任前就到了”,
是不是该证明“再给他当一年的弊,远大于再一次的选举的成本”
现在不是“选举案”,是请支持的人证明“很多人觉得他适任”
是说明“我们值得给他四年的时间去做事”
也许很多人没出来投票,也不支持蔡正元
但他们还是可以有一个选择“我不支持蔡正元,但我还是等他任期到了再换人”
现在是“你们要求罢免”,结果你不去证明“多一个选举是值得的”
(即蔡正元烂到大家都愿意出来反对他)
但却反过来说“不想多一次选举的人出来证明蔡有支持度啊”
: 证明你说的12%连署很简单啊
: 因为你现在再不出来证明
: 等2016国民党输到脱裤子以后
: 我们就要把选罢法门槛改得更低了唷!!
那就去做吧
如果你能让国民党输到脱裤子
并且能让当时的赢家接受你的看法
并且愿意恶搞整个制度,而且觉得完全不会有反效果,或者有反效果但愿意接受
那就去做吧
: 到时候你就无法证明12%门槛很简单了耶!!
: 快快快 快趁修法前赶快出来连署证明!!
不用啊,我等修法有利“少数人推翻多数人做过的决定”后,
再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