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assen (二十四桥明月夜)》之铭言:
: http://udn.com/news/story/7320/706740
: 台泥集团董事长辜成允在前总统陈水扁夫妇龙潭购地弊案中行贿的过程,被最高检特侦组
: 认为疑涉洗钱、诈欺罪,发交台北地检署侦查,检方认辜涉案罪证不足,将辜处分不起诉
: 龙潭案是扁家最早确定的贪污案之一,辜成允自首行贿扁家的贿款数字是新台币4亿元,
: 但特侦组查帐在辜汇款的丹麦北欧联合银行却查出5亿元,辜后来说多出的1亿元可能是多
: 汇的,因此要求扁家汇回。
: 特侦组认为,辜成允有洗钱、诈欺罪的涉案嫌疑,辜出庭时表示,因土地需解套,因此付
: 给扁家佣金,又因家族事业共同持有相关土地,有可能是共同持分人汇给扁家,但否认有
: 洗钱、诈欺意图。
: 龙潭购地 收钱的被起诉还被判刑 送钱的连起诉都不用
: 林益世案 收钱的没事 送钱的被起诉还被判刑
: 台湾的法律好难懂啊~
这跟收不收钱无关
内文是写洗钱和诈欺
不管怎么看这两项罪名跟扁珍收钱关连度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