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QCANCER (琉璃螃蟹)》之铭言:
: 前文吃光光
: 当然我相信500只是开始,这真的是好政策
: 不过本鲁担心的不是什么二房东问题 (真的很好抓)
: 我在想的是这个条件,夫妻二人年收入120万以内
: 在台北市工作,两个人都上班,年收入要突破120万,并不是什么难事
: 可能申请的时候符合资格,但两三年后就不符了
: 这种状况怎么办? 难道为了要保有居住权而去限制自己的收入?
: 什么时候有正式的公告?而不是这种媒体弄出来不知道正确性如何的新闻
夫妻年收入120万
意思就是一人平均60万
60/12=5万
月收入5万以下
等等,不是说现在的薪资。。。。
我知道有人会说薪水不等于收入这件事。
(我记得平均薪水好像47,000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