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院的纠正案
https://www.cy.gov.tw/CYBSBoxSSL/edoc/view/383
机关改善情形
https://www.cy.gov.tw/CYBSBoxSSL/edoc/additional/download/2656
设施改善情形:
一、台北市政府将于尔后办理之促参案件,将变更协力厂商及投
资计画书依现行促参法相关规定,详细载明于申请须知中,
俾利相关案件之甄审委员会作出周延之评断,以提升办理促
参案件之品质。
二、台北文化体育园区整体规划案─体育园区(重新办理环境影
响评估)替代方案环境影响说明书,于 100 年 5 月 26 日该
府环境影响评估审查委员会第 107 次会议审查有条件通过,
总计减少之楼地板面积为 77,745.09 平方公尺,粗估大巨蛋
减少面积之商场及附属设施、停车场,合计市值约 153.4 亿
元,使园区塞满建物之原先规划,经减建后部分保留市民享
有空间之权益。
三、有关本院纠正“兴建营运契约”议定事宜,该府已与远雄公
司进行 9 次协商会议在案,惟因契约议定需双方达成协议后
始得为之,该府将持续召开后续协商会议。
四、台北文化体育园区基地范围内,达到受保护标准的树木共
209 株,其中原地保留树木 40 株,移植的受保护树木计有
169 株;因病虫害及生长不良之死亡情形有 7 株,余目前均
生长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