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5-01-20 11:17:19原由
因应台湾司法已死 故设定此法条
以杜绝恐龙法官,不公平的司法制度
所有社会瞩目的案件皆适用此法
由公平公正的觉醒公民团体组成
刑度交由公投(采何种决定法不定)决定。
台湾司法要优于国际
我建议立委猪公们定立社会观感不良罪以杜绝司法死了又活。
作者:
YYOO (回游鱼のキャパシティ)
2015-01-20 11:18:00支持
作者:
solsol (乱风)
2015-01-20 11:20:00算了吧 立委们自己那么臭 你是要他们自杀喔
作者:
killyou (xxx)
2015-01-20 11:20:00马英九罪
作者:
Kleiza 2015-01-20 11:23:00没穿裤子罪
作者:
YYOO (回游鱼のキャパシティ)
2015-01-20 11:25:00楼上这样说洗澡就要被抓起来了
作者:
waloloo (ARIAxヨシノヤ )
2015-01-20 11:25:00++
作者:
pate41 (秋易)
2015-01-20 11:28:00要是通过这个法案 王金平当初大是大非就要被关到漏尿了
作者:
pshuang (中山先生忠实信徒-我爱萝)
2015-01-20 11:28:00社会观感不佳 表示台北市不会吃闷亏 还是有办法整他
作者:
LiuSky (天空)
2015-01-20 11:29:00可笑的是 社会观感不佳是蓝营一开始用宇昌案打小英发现没
作者: rogger 2015-01-20 11:29:00
没穿裤子罪
作者:
LiuSky (天空)
2015-01-20 11:30:00违法问题而改用社会观感来打 没想到现世报这么快 当初用这
不不,王金平会因为打马挡国民党,而得到90.8%的社会
作者:
LiuSky (天空)
2015-01-20 11:31:00不过 马究竟是纯粹的社会观感不佳 还是真的有罪 还是要等到他卸任后才准 但无论有罪无罪 卸任后官司缠身是肯定的马英九卸任后就算不会被关 他和他身边的人至少会像邱义仁那样被起诉 就算真的找不到证据 无罪也是两三年以后的事
作者: Skabo (kaka) 2015-01-20 11:36:00
9.2每次打人的招式最后都是在打自己~ 还好脸皮够厚~
作者:
pshuang (中山先生忠实信徒-我爱萝)
2015-01-20 11:36:00还不简单 先收押再找证据啊 KMT最懂这招
有说 坐经济舱会导致很累会做错误决定的立委 这些垃圾立的法可以信?好棒棒吼 颗颗
作者:
colmash (col)
2015-01-20 11:48:00崩溃~~~~~~
马英九以前清廉挂嘴边 现在决口不提清廉二字以前最高标准 现在最低标准 可悲
作者:
Scion (噓噓~~噓噓哥)
2015-01-20 12:17:00原来政治不用管社会观感,又一个神奇理论
作者:
abc06 (阿咧)
2015-01-20 12:20:00这个罪蔡英文也犯过
作者:
vqoo31 (zora)
2015-01-20 12:21:00OK啊,有种你们就别酸殷琪,人家可是什么法都没犯。你们还不是把她批的跟屎渣一样,为何? 抢标啊,签烂约啊自己不就是拿社会观感不佳的大旗 少自以为清高了
作者:
dj720c (dj720c)
2015-01-20 13:16:00KMT 2012 用社会观感不佳洗蔡英文 不是洗得很高兴?现在别人同样方式洗 KMT 刚好而已
作者:
mornlunar (Hav-A-Tampa)
2015-01-20 14:17:00原来民进党当初叫人家不要这样洗,现在夺权了换我这样洗。搞半天不是不能洗社会观感不佳,是不能给你国民党洗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