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新闻出来后,一堆阴谋论说挡人财路被搞云云。
然而会到该协会请求帮助者,本身就是付不起丧葬费,既然没付费能力,
是档了谁的财路?没这协会的帮助,那些被扶助者会付钱给殡葬业办理?
有抢到市场?
再来,殡葬管理条例为何要求殡葬业(不以营利为限)要以法人方式设立?
成立法人,其财务须受主管机关监督,即便是非营利公益团体,也不能有
骨灰塔位以后烂尾怠于管理的情形发生,没看过骨灰塔管理基金提拨不足
的案例吗?
因此,有心从事公益者,大可依法成立财团法人,向主管机关申请许可后
,加入公会。殡葬管理条例没有禁止免费提供殡葬服务的慈善事业!只是
要求要成立法人并申请许可加入公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