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国税局查柯p父母 为何不查连郝朱的父母?

楼主: reswk (NWISE)   2015-01-13 12:50:16
现在是怎样
选举选输不甘心是不是?
国税局查柯p父母.........
国税局为何不查郝 连 朱的父母呢?
国税局是为众人服务......不是沦为政治斗争的工具好吗?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5-01-13 12:51:00
老兄你可以拿证据去检举郝连朱,看国税局会不会去查现在国税局去查柯P,是因为柯P自己说他老爸借了一千万买房
作者: hmnc (香菜党终身党工)   2015-01-13 12:51:00
说得好 连家检举件数是柯P的好几倍 请问连家被查到哪了?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5-01-13 12:51:00
为众人服务啊 所以民众检举就处理啊 XD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5-01-13 12:52:00
然后被人检举,所以被查,楼主你可以模仿看看hmnc你可以去问连胜文或连战呀
作者: chyl   2015-01-13 12:53:00
他自己讲得,还不是别人爆料的,能不查吗 = =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1-13 12:53:00
四楼跟六楼那说法早就被踢爆了#1Kj6X8WO (Gossiping)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5-01-13 12:53:00
1.连郝珠可没有对外宣称自己跟老爸借了一千万还付利息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5-01-13 12:53:00
就我所知,连战因为申报不实,都被罚过好几次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1-13 12:54:00
国税局如果是说“看到新闻后自行发动调查”尚属合理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5-01-13 12:54:00
case closed.有的话欢迎检举,没有的话还是会有人检举的
作者: chyl   2015-01-13 12:54:00
现在柯市长是不能查吗?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5-01-13 12:55:00
有人说到重点了 柯文哲不能查啊 不可质疑你的柯P 不可试探你的柯P
作者: douge (树大便是美)   2015-01-13 12:55:00
吵这话题只是为了一两天爽而已 反正2016民进党帮你查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1-13 12:55:00
看到新闻自行发动调查,这还可以说是柯家大嘴巴
作者: douge (树大便是美)   2015-01-13 12:56:00
裤子记得穿好 不要一次崩溃20年 真的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1-13 12:56:00
但国税局的说法是“有民众检举,不得不查”。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5-01-13 12:56:00
#1Kj6X8WO这篇没踢爆什么,因为那是柯P自己公开承认的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5-01-13 12:56:00
不然"当选台北市长的就拿到免死金牌 任何人都不能查她们"这好像是某些人要说的论调XD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5-01-13 12:57:00
并不需提供什么进一步证据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1-13 12:57:00
@geosys:那国税局的“有民众检举”是谁?柯文哲?
作者: chyl   2015-01-13 12:57:00
一定也有民众检举啊,国税局的人也是能避则避,看新闻也不想查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5-01-13 12:57:00
我上面那篇就有了 柯文哲自己说自己借款还有请陈珮琪付利
作者: chyl   2015-01-13 12:58:00
情况不一样吧,今天如果是名嘴爆料,那不能当,本人都承认的,还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5-01-13 12:58:00
息 我是不知道父子怎样啦 不过我们公司有股东借款给公司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1-13 12:58:00
照国税局说法,是有个“民众”拿了“非新闻之证据”去检举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5-01-13 12:58:00
民众检举的名字应该是被保密的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1-13 12:59:00
而不是“看到新闻报导柯文哲大嘴巴后自行发动调查”现在不是名字保密的问题,是这个“民众”怎么检举?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5-01-13 12:59:00
按证据说法,那已经不是报章杂志的“谣传”等级了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5-01-13 12:59:00
二亲等内的资金往来本来就会被国税局严格检视,如果是借贷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1-13 13:00:00
不能拿媒体报导当证据,这是国税局自己讲的。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5-01-13 13:00:00
那必须要有相关证明资料佐证,不然都会被视为逃漏赠与税
作者: chyl   2015-01-13 13:00:00
是柯市长本人自己讲得证据,现在是不能查吗?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5-01-13 13:01:00
今天你也不知道"民众"是谁,也不知道"证据"是啥,对吧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1-13 13:01:00
这chyl这说法,又明显与国税局说法不同。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5-01-13 13:01:00
检举一定会有检举函啊 你认为没有检举函可以告IRS看看
作者: chyl   2015-01-13 13:01:00
就有民众拿柯市长的说法去检举的,我想是这样啦,不然你说你卖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1-13 13:02:00
“有民众拿柯的说法去检举”←国税局说新闻不是证据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5-01-13 13:02:00
我不知道T董为啥一直拿柯说的话来当作不能查的理由
作者: chyl   2015-01-13 13:02:00
你去问国税局好了,自己本人亲口讲得是不是也在这个限制内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5-01-13 13:03:00
是阿,你提出所谓国税局的说法是国税局发的新闻稿吗?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5-01-13 13:03:00
3.国税局根据民众来函检举调查 请问这样有什么问题
作者: chyl   2015-01-13 13:03:00
国税局就算看新闻也不会查,一定是有民众检举,他们不得不查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1-13 13:03:00
这样子就跟国税局的第二个说法牴触:新闻不能当证据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1-13 13:04:00
所以一定不能是“看了新闻之后去检举然后就受理”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5-01-13 13:04:00
去查你怎样 尤其是柯文哲这种大人物 都是收到检举函才不
作者: chyl   2015-01-13 13:04:00
新闻是指别人的爆料,但今天是柯市长自己亲口说的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5-01-13 13:05:00
这个就跟阿扁的问题一样 台湾现在最大的问题就在这里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5-01-13 13:05:00
http://ppt.cc/cQkH 这是国税局放在网站上的正式声明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1-13 13:05:00
“新闻不能当证据,民众检举需有具体证据”
作者: chyl   2015-01-13 13:05:00
你想了解,请发函去问国税局
作者: hmnc (香菜党终身党工)   2015-01-13 13:06:00
国税局讲查税理由怎不直接说"柯P自己承认借1000万"而要讲民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1-13 13:06:00
Asasin你贴的我早就看过了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5-01-13 13:06:00
T董 你这就错了 民众不用有证据 只要是具名检举(匿名不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1-13 13:07:00
就是这两点互相冲突。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5-01-13 13:07:00
所以呢? 你看过之后加油添醋一大堆东西又脑补一大堆?
作者: chyl   2015-01-13 13:07:00
现在是想把那位民众逼出来要丢他垃圾吗?柯市长不能查?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5-01-13 13:07:00
接受)她们就要接受本检举案并且调查 难道我要跟你说就是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1-13 13:08:00
Asasin你讲到重点了,就是八卦板那篇讲的。去看看吧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5-01-13 13:08:00
检举 跟送棍一样 送棍认为他可以告就告 不用管啥证据的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5-01-13 13:09:00
国税局要这样说是她们笨 我家是会计事务所根IRS打交到过我也没有必要说出来啊XD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1-13 13:09:00
谢谢你终于承认“国税局笨”了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5-01-13 13:10:00
接获检举都是会查的 只是查的结果怎样(通常是不成立居多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1-13 13:10:00
没有人说查税不行,甚至直接讲看新闻后自行启动都OK你说的国税局接获检举都是会查与国税局说法不同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5-01-13 13:10:00
哪篇提供一下阿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5-01-13 13:11:00
重点是在成立与否 不能够用"媒体报导"来当作证据 不是说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1-13 13:11:00
@Asasin:贴在上面了,自己翻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1-13 13:12:00
都更贴近事实而且效果更好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5-01-13 13:12:00
这也是类似毒果树理论没有实证就不能检举吗?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1-13 13:13:00
你要真的有买东西没开发票,附证明检举,才会有用
作者: pinkkate (笑笑猫~)   2015-01-13 13:13:00
用力查喔~记得下个月改查柯P亲戚 三月查柯P所有朋友~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5-01-13 13:13:00
柯都在媒体这样说我们不得不查 这种说法 才会被骂得更惨简单的来说就是 国税局依法行政 有人检举我就查 没人检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5-01-13 13:14:00
举我不主动查 主动查了刚好中了某些人默认好的陷阱XD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5-01-13 13:14:00
所以重点就是查没问题不是吗...你一直争这种没意义的点?
作者: chyl   2015-01-13 13:14:00
你当国税局很闲喔,还去查祖宗八代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1-13 13:15:00
http://tinyurl.com/mhq8omf 十三条第三点从来没有“不用证据”这种说法里面写的很清楚“可供侦查之具体事证”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5-01-13 13:15:00
还有ASASIN的说法根本没有所谓"国税局说要有确实证据才能检举"这种说法 你那种说法打哪来的?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1-13 13:16:00
上面贴给你了再看第十六条第二点,证据不能是新闻等公开资讯
作者: hmnc (香菜党终身党工)   2015-01-13 13:18:00
"各级稽征机关处理违章漏税及检举案件作业要点"可以参考一下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1-13 13:18:00
我已经贴了XD 贴了之后推文速度就停下来了XD一直跳针但看到法规也会有跳不下去的一刻当然我相信一定有○○是可以发动无视力场继续跳。大家等著看吧。
作者: neverlight ((╴︵╴).z.Z)   2015-01-13 13:19:00
先跳其他的洗一页就能再开始说不得不查啦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1-13 13:20:00
连结一贴推文就慢下来,真的好有趣^^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5-01-13 13:20:00
所以你要不要直接把这次国税局受理检举证据只有新闻等公开资讯的证据拿出来一刀毙命比较快?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5-01-13 13:20:00
爱玩法大家一起玩 16点你只看下面 没有看到条文怎么写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1-13 13:21:00
看了法规就开始要我证明了XDDDDD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5-01-13 13:21:00
条文是死的啊 怎么玩才是重点 这就是裁量权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5-01-13 13:21:00
我从头到尾都只要你证明...
作者: chyl   2015-01-13 13:22:00
讲不通啊,真累人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5-01-13 13:22:00
因为你不知道检举人是谁,也不知道他提供什么证据,不是吗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1-13 13:22:00
贴了连结就开始说人讲不通了XDDDD 是你讲不下去了吧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5-01-13 13:22:00
检举书应详予查核其是否具备第十三点所规定之事实,如有
作者: neverlight ((╴︵╴).z.Z)   2015-01-13 13:23:00
有民众检举>新闻不能当事证>柯劈自己说的>新闻不能当事证>检举不得不查>新闻不能当事证> 柯劈自己公开说的>新闻不能当事证>自己去问国税局>贴国税局回应>检举就是要查>新闻不能当事证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1-13 13:23:00
剩下也不用跟各位跳针,反正沉默的大众会用选票制裁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5-01-13 13:23:00
对 我是国税局我就说我认为有调查的必要 你不会把或后面的但书给忘了吧 只拿前面对你有利的部分 本来法律上战争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1-13 13:24:00
这不是法庭。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5-01-13 13:24:00
就是大家拿对各自有利的条文来各自解读 我也问T懂啦 如果
作者: neverlight ((╴︵╴).z.Z)   2015-01-13 13:24:00
政黑螺旋力 天蓬突破!
作者: chyl   2015-01-13 13:25:00
制裁就制裁,我不会在乎蓝的选得多差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5-01-13 13:25:00
对啦 我都说我们会计事务所根IRS打交道那么多年就是得到
作者: neverlight ((╴︵╴).z.Z)   2015-01-13 13:25:00
国税局:有人检举^^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1-13 13:25:00
那就看着办啊XD 我们是民主国家,人民有自由的。没错,就是国税局说了算,法规都有空间给他们玩。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5-01-13 13:26:00
本所也曾经有新进CPA自以为小聪明拿着法条要跟IRS斗 结果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1-13 13:26:00
死定了。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1-13 13:27:00
其实我们立场一样啊,就是不要跟税吏斗,玩不过他的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5-01-13 13:27:00
家就用一个或XXXXX但书一句话四两拨千金 我说了算 很噢吧
作者: neverlight ((╴︵╴).z.Z)   2015-01-13 13:27:00
国税局:才…才不是我自己想查的呢,是有人检举我才不得不查柯文哲他爸的税,绝…绝对是因为不得不查啦!不是我自己主动查的知道没有!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5-01-13 13:28:00
这就是"官"啊 可以去查一下跟国税局搞啥诉愿甚至打到高等行政法院的玩意 谁胜的比较多XD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1-13 13:28:00
官还好,税吏真的特别强税吏是官里面最不好惹的那种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5-01-13 13:29:00
至于质疑国税局有谁有接获检举这个的 拜托妳们快点去打这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1-13 13:29:00
而且真的有钱的也不怕,反正都有专人代劳。穷措大也不怕,反正没钱给他们玩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5-01-13 13:30:00
不过 妳们去试看看吗 总之我就是相信了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1-13 13:30:00
刚好柯家就属于这种“有点小钱但又没有请专人代劳”反正一切推给个资法保密就没事了啊总之恭喜马政府抓到柯家的弱点:没有专人代劳税务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5-01-13 13:31:00
不是个资法喔 进入司法审理阶段可是一切讲证据的 不过跟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1-13 13:31:00
人家是会计师律师陪同,柯家要老爸自己去解释。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5-01-13 13:32:00
搥就是 没待过公家机关吗 人家来函连信封啥都要留存的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1-13 13:32:00
重点就是“检举不附证据但觉得有调查必要”这招啊国税局拿出这招裁量权就可以随兴去办了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5-01-13 13:33:00
马政府? 柯董(X T董你把马政府想聪明了 全世界用TAX玩死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1-13 13:33:00
反观其他检举案就“不觉得有调查必要”,对吧?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5-01-13 13:34:00
T董这就是我要跟你说的第二点 台湾的国税局通常若非接获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1-13 13:34:00
绿卡还好,公民比较麻烦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1-13 13:35:00
检举不开发票逃漏税真的要有消费证据啦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5-01-13 13:35:00
查稽核不算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5-01-13 13:37:00
米帝还有帝王条款 境外金融机构都要会报给IRS相关资料的呼呼 不瞒您说 台湾选成这样 我也开始在办O卡了教过了啊 你刷卡他就要开发票了 刷卡不开发票的这种救就是一句话:蠢到顶天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1-13 13:38:00
干就是那个境外存款超鸡八毛的啊!米帝贱爆了干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5-01-13 13:39:00
握手 O卡那么机车 樱花卡会不会比较好办XD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1-13 13:40:00
那是公民的境外存款啦,○卡还好樱○卡我就真的不熟了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5-01-13 13:40:00
台南的XXXX名店也是一样不给发票出名的XD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5-01-13 13:41:00
ㄟ 刚刚有人问到这个问题 怎么解决的 真的去蹲五年喔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1-13 13:42:00
不蹲的话也得跑卡,不然会失效,但我有认识一个牙医跑了十几年卡还是没机会当公民.....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5-01-13 13:44:00
公民太难 除非找到"真"爱XD不然就是属地主义出生在美国的那种XD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1-13 13:45:00
生小孩超棒了,小孩成年还可以帮爸妈申请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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