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北市违建3隔间改2间可免拆 民轰虚晃一招

楼主: clickslither (sda)   2015-01-10 10:09:12
我觉得副标比较耸动,所以就用副标了
关怀弱势的请上连结观看全文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50110/36319541/
拆226违建 北市供中继宅
3隔间改2间可免拆 民轰虚晃一招
台北市长柯文哲上周二宣示,拆除全市226户涉及公安危险的顶楼违建,但列管违
建若能将3间隔间改成2间,就可免拆,民众轰雷声大雨点小。
建管处长高文婷说,下周将通知226户顶楼违建所有权人3月20日前完成改善,否则
强制拆屋,预计6月30日拆完。但若在2004年前兴建,只要不变更面积,将3间隔间
改成2间即视同完成改善,可免拆,2005年后盖的则还是要全拆。
但根据建管处统计,226户违建全在2004年前就存在,若全改成2个隔间,等于一户
也不用拆。
民众邱先生批,违建3隔间改2间就免拆,根本是雷声大雨点小,虚晃一招。北市议
员陈彦伯轰,柯P不按程序,喊了先博取掌声,再请幕僚擦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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糗了,苹果今天叛变了吗?
怎么让一堆人没穿裤子
作者: jb12345 (阿瀚)   2015-01-10 10:10:00
继续看戏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5-01-10 10:11:00
原来
作者: S1oan (授薪族自相残杀)   2015-01-10 10:12:00
媒体饿很久了
作者: Fujishima (藤岛)   2015-01-10 10:13:00
朝令夕改,淤滞难行?
作者: Ayaun0417   2015-01-10 10:14:00
意外吗? 这不是第一次甩尾 也绝对不是最后一次
作者: nnkj (井上吃鸡)   2015-01-10 10:14:00
违建就地合法化 有助于降低北市房价
作者: roxinnccu (触身球专家)   2015-01-10 10:15:00
一开始说影响公安的违建条件就是大于或等于三个使用单位无误。再说了,本来违建改善就可以自行改善的当初的新闻就报的不清不楚
作者: Ayaun0417   2015-01-10 10:15:00
早在他说不给关说时 关说党就在不爽 现在不是又妥协了?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15-01-10 10:19:00
不合法部分就两种方式解决 1.修改到合法 2.强制拆除不管哪一种选择 费用都是屋主自付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5-01-10 10:20:00
这就是自行部分拆除达到免优先拆的标准吗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5-01-10 10:21:00
就说只拆违安的呀 轰什呀zzzz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5-01-10 10:23:00
但危害公安应该要拆 不只是几间的问题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5-01-10 10:23:00
违安的标准在那
作者: Fujishima (藤岛)   2015-01-10 10:23:00
不想乌鸦嘴,但是如果隔3改隔2的也发生意外死人了呢?
作者: ericcyc0194 (身轻如彦)   2015-01-10 10:23:00
柯P真的很厉害~不用动用国家资源~惯房东就自己先动了还关说咧@@"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5-01-10 10:24:00
但是“补强”工程是不是进行新违建 也可以有争议所以说有安全危险要拆 不只是几间的问题但最优先的当然是危险又多间的违建
作者: ericcyc0194 (身轻如彦)   2015-01-10 10:26:00
自己去想想吧~一个房间隔成两间~~一个房隔成多房有很有很大不同喔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5-01-10 10:27:00
假设所有人都改成隔两间以下那第一头号名单就已经完成可以进行下一批的拆除囉
作者: lunatich   2015-01-10 10:34:00
我猜柯P震怒准备中~~
作者: danny0127 (哈哈)   2015-01-10 10:35:00
笑话再看看,别人傻傻的跟进
作者: DongRaeGu (东拉菇)   2015-01-10 10:40:00
哈哈哈
作者: sxxs (有些话想说在老去之前~)   2015-01-10 11:28:00
看戏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5-01-10 11:29:00
protect朱傻傻跟进吗XD
作者: Ji11 (英文Ji+数字11)   2015-01-10 11:29:00
不只譁众取宠、虚晃一招,还放宽十年,本来84年以前的违建缓拆,现在是94年以前的违建缓拆,只要拆到两个隔间以下就过关了,市政府拍个照存盘就交差了。1月8日的新闻:违建拆除 朱立伦:新北市每年拆1万2千件http://www.nownews.com/n/2015/01/08/1567545
作者: ericcyc0194 (身轻如彦)   2015-01-10 11:37:00
楼上那位还真看不懂我在说什么
作者: Ji11 (英文Ji+数字11)   2015-01-10 11:37:00
建 锁定五大寇,网址:
作者: ericcyc0194 (身轻如彦)   2015-01-10 11:38:00
有些人隔间是为了自住~有些人是租屋~其中差别很大喔
作者: Ji11 (英文Ji+数字11)   2015-01-10 11:38:00
作者: a1e (我上了贼船了囧)   2015-01-10 11:41:00
然后勒?自住就不拆?不是说要那两百多户自己快拆完
作者: Ji11 (英文Ji+数字11)   2015-01-10 11:42:00
ericcyc0194,我没有在回你。违建就是违建,会因为自住就不是违建吗?
作者: ericcyc0194 (身轻如彦)   2015-01-10 11:43:00
一个厉害的将军不用浪费一兵一卒就能达成同样效果
作者: chuntien (chuntien)   2015-01-10 11:44:00
他也没有说免拆 是自己拆把隔间处理掉就先不拆你 如果逼政府来拆 就整个通通拆掉
作者: kblover (圣猫天使)   2015-01-10 11:44:00
哈哈哈这个新闻fb都不敢贴 XDDDDD
作者: Ji11 (英文Ji+数字11)   2015-01-10 11:46:00
chuntien,你误解了,政府拆也是只拆到低于两个隔间,而且是
作者: ericcyc0194 (身轻如彦)   2015-01-10 11:46:00
就是chu大大的意思~
作者: Ji11 (英文Ji+数字11)   2015-01-10 11:47:00
不堪使用即可,没有拆光光。我找一下网址给你看:)
作者: chuntien (chuntien)   2015-01-10 11:49:00
作者: Ji11 (英文Ji+数字11)   2015-01-10 11:49:00
找到了,里面有台北市建管处副总工程司邱英哲说:拆除时,原则上要破坏超过2间以上的违规隔间,使其不堪使用,不需要全全部拆除干净,也不用管后续的清理工作。http://udn.com/news/story/6655/631009
作者: ericcyc0194 (身轻如彦)   2015-01-10 11:52:00
我要说是房子隔间上有很多意义~安全下隔间自住不安全下隔间租给别人是有很大的不同像最近的危安事件~~自己想想看吧
作者: yehudi (soger)   2015-01-10 11:55:00
预算本来就没编这226间 只有编每年固定拆的5000多间要他拆多点就等明年预算编多点吧 而且重点是不要继续新建违建 不然拆的速度赶不上建的速度有屁用
作者: Ji11 (英文Ji+数字11)   2015-01-10 11:56:00
chuntien,你给的网址我看了。我想所谓的全部拆除,是指超过2个隔间的部分,而且是破坏到不堪使用而已。
作者: radi035 (阿富)   2015-01-10 11:58:00
唉呦~ 郝冰冰家违建就地直接合法化都没关系惹~
作者: chuntien (chuntien)   2015-01-10 11:59:00
不堪使用是说打一堆洞吧 违建不是都这样拆的吗...
作者: Ji11 (英文Ji+数字11)   2015-01-10 12:00:00
其实台北市政府过去一直都有拆违建,郝市长去年不是拆了四千多件吗?不是预算的问题。
作者: mystage (亭)   2015-01-10 12:01:00
基本上很简单,三单元拆完就换两单元,顺着推就可以了
作者: danny0127 (哈哈)   2015-01-10 12:02:00
违建就是拆还补强喔,那我也敢,神经柯,讲屁话会
作者: radi035 (阿富)   2015-01-10 12:05:00
补强做啥 补证照的话连改进都不需要就不用拆了~~
作者: GABA (asdf)   2015-01-10 12:06:00
当初公告被点名的条件写得很清楚酸酸这么气愤拜托多检举举证全部填平也没有法源请政黑众促请选区议员针对没有拆平砲轰柯批
作者: Ji11 (英文Ji+数字11)   2015-01-10 12:10:00
有人气愤吗?不过是看笑话罢了。
作者: ericcyc0194 (身轻如彦)   2015-01-10 12:13:00
我不回了~~否则这篇又变成今日你最红~~~XD
作者: therock0809 (CC SHI TE TA)   2015-01-10 12:33:00
这不是中离哥陈议员吗XDD
作者: vqoo31 (zora)   2015-01-10 16:10:00
1.没裤人当初肯定没看新闻内文 2.苹果是少数勉强算中立的言尽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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