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实质影响力?!

楼主: hssz (金佳映~好可愛)   2015-01-06 13:36:04
1.法律不是万能的
他是人编辑的
人的思维很难面面俱到
总会有漏洞
2.今天抓不到政治人物弊案
有部分就是这样
他们这些法律的高材生
太懂得法条的漏洞
但是
我们能因为目前法条抓不到他们的违法动作
就自订一条"仅为抓他的条款"来定罪?
这在法律精神上是不对的
3.我们该做的
是承认法条的不周延
检讨扁前总统等人
当时是如何利用哪些有漏洞的法律条款
然后进行修法
经由一次次的修法完善
慢慢把漏洞缩小
4.今天柯市长要办前朝市长弊案
我也希望是如此
我们该做的
是检讨找出这些被拿来牟利的法规
避免下一个弊案再由这条路产生
至于两位前市长
如果当时确实抓不到违反法律的明确事项
那就算了吧....
尽量从图利方向把钱尽量追回就好了
然后公告大众哪些法需要改
(至于改不改得成,要看舆论压力了,婉君加油~)
也警告厂商,下一次政府不会在让你走这条后门
往前看才是应该要注意的
不然硬抓他们去关
然后法规不变
一样会让弊案不停的轮回
5.回到标题
那什么实质影响力
有GUTS的就让他法条化
可以以此案例与条文
去办所有人物
而不是单人适用的特殊条款
最后法律应该是不塑及既往
不该为了办某些人
特别订立条款来塑及既往
这样只会让法律成为政治工具
作者: hosen (didi)   2015-01-06 14:23:00
如果用"实质影响力"来起诉政治人物,那所有人都会有罪,因为政治人物谁没收过政治献金?谁没作过选民服务?反正你有收过钱,而且也服务过选民;那就是有罪我捐过柯P 1千元,我家的路坏了请他来修,他也派人来了,那他就是贪污?
作者: HTCAllNewOne   2015-01-06 14:40:00
柯p有在瑞士开人头帐户把你的一千元汇过去吗还是拿来在曼哈顿买栋房子
作者: mikye (麦奇)   2015-01-06 15:34:00
楼上讲的跟实质影响力就是两回事阿所以今天阿扁不汇到瑞士不拿去买房就无罪的意思?
作者: wefun (TOEIC认证905分)   2015-01-06 15:40:00
颗p修马路是他本来的职责 若他给你一官半职 就犯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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