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部“商工电子公文交换服务系统”电子公文交换作业使用条款
(102.08.27修正)
依行政院研考会“文书及档案管理电脑化作业规范”规定,电子公文本文、电子
公文交换表单及附件档案之大小,不得超过二百万字节(2MB)。
查了一下文书及档案管理电脑化作业规范,这条是这样讲的
(四) 公文电子交换时应注意事项如下:
5、本文及附件档案大小,合计以不超过2MB (Megabyte)为原则;附件数量
庞大或无法附随于本文档时,应于本文档中叙明附件储存位置或另置于共
用附件下载区。
我是不知道法务部及其附属单位有没有共用的附件下载区,没有就该打屁股
最好附件都可以缩到2MB以下
但没有的话,确实公文交换时不建议超过2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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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免空的大概很少用政府网络
一堆免空都被挡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