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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基本法简介 删“不得任意逮捕”条文
新头壳newtalk2014.12.23 柯昱安/综合报导
根据《明报》报导,最新一期香港《壹周刊》指称,香港政府的《基本法》简介中删去了
“香港居民不受任意或非法逮捕、拘留、监禁。禁止任意或非法搜查居民的身体、剥夺或
限制居民的人身自由”这段文字,引发争议。
报导指出,因《基本法》全文达110页,一般人不一定会花时间详阅,因此政府过往以来
都会制作2页、约3800字的简介供民众检视,政府网站、《基本法》网站,甚至是中学通
识课程都会使用。
但香港《壹周刊》报导发现,今年12月修订的简介中,把2007年版本所引述的《基本法》
第28条“香港居民不受任意或非法逮捕、拘留、监禁。禁止任意或非法搜查居民的身体、
剥夺或限制居民的人身自由”,整段文字全数删除。
此外,新版本的《基本法》简介中更修改了“一国两制”、“高度自治”、“港人治港”
的排序,将“高度自治”这一项从第2改成第3,并将加注的引号(“”)给除去。
关于行政、立法等机关的组成,和特区自行处理有关的对外事务等相关条文,新版本的《
基本法》简介也纷纷加上“人大授权及依照《基本法》有关规定组成”等字眼,凸显必须
遵循人大宪制的意味浓厚。
曾任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的香港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直言,这些文字的改动,应与先前国
务院发表、强调“两制必须从属于一国之下”、严格限缩香港权力的《一国两制白皮书》
有关,显然是跟随中央路线,他认为政府应该做出解释。
香港通识教育联会主席许承恩则表示,新版本简介一出,将使政府出版的教材无法保持“
100%完全中立”,他建议政府制作有关小册子时,加入原文让公众自行判断。
(图片来源:达志影像/路透社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