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teve5 (峰)
2014-12-16 08:34:14传说中只要拔到狮子的鬃毛.....
拜托不要再继续以讹传讹了好吗!
明年开始,"出售"上市柜公司股票金额合计达10亿元以上的“大户”要纳入课税,
也只是就其"差额部分设算证交所得并分离课税",对市场的冲击已降至最小。
http://geft.edn.udn.com/files/15-1000-3582,c119-1.php
关键字:"出售" "差额"
※ 引述《mshuang (竹碳乌龙)》之铭言:
: 为什么大家都说要废掉大户条款?因为根本扣不到大户的税
: 他的计算是以进出做计算,你买一万块股票,卖九千,你的交易额就是一万九
: 实际上你只能交易一万而且还亏本
亏本就没有所得,何来扣税的问题..
而且他只看"出售""出售""出售"(很重要所以要说三次)
不是你所谓的买进加卖出的交易额好吗.
: 假设你比较常在看股票进出大约十万左右,一个礼拜进出一次一个月,就是八十万
: 一年是多少?快一千万,对于政府来说你就是一千万的大户要扣税,实际上你只有
: 多少钱?十万
抱歉,他只看出售,不是看你进出总和.
而且大户要"出售"合计达十亿以上
: 而真正的大户进出速度很快,也未必经常性进出很难扣得到税,因为他门买股票除
: 了股价上的利益外,还有股权上的利益
如果是为了股权上的利益,
那更不用担心大户条款,
因为不卖掉就不会有大户条款的问题.
: 在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大户的用意是比较规模性的进出,比较容易让市场行情真实
: 的反应,这就是为什么一定要废掉
抱歉,我还是不能理解为什么资本利得课税已经那么低,
而且大户条款其实根本不会影响绝大多数的人,
真正会被影响的是短线炒作股价的,
我想就算是郭董也不是每年都有办法出售十亿股票吧...
某些立委却能够大言不惭的说要废除大户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