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公司不符劳基法是常态,尤其对一些产业,
比如人尽皆知操死人的建筑/设计业。
我有在当建筑设计师的朋友,找了两次工作都是24K、25K,
加班到九点十点是基本,偶尔还有到凌晨或半夜2、3点的,
周六也要自主去上班,这一切都没加班费。
你不能说不要,这些规定都是不成文的,不要就是被fire。
另外也有朋友在电脑公司工作,薪水接近40K,
也是要加班到十点,没加班费。
虽然不是每天一定要到十点,但你如果坚持准时也是准备回家吃自己。
为什么不去举发呢?
以建筑业来说,整个产业都这样,而且建筑设计是小圈子,
你去举发被人知道,大概再也不用在这一行混了。
另外电脑公司那位,因为本身非工程师出身,
在之前应征其他工作都是25K上下,
甚至还有底薪19K,要全勤才有22K的(这些都在台北)。
如果你举发被知道,大概以后再也找不到这种薪水的工作了。
不知道那些大老板都在省什么,
也许政府应该把企业的社会责任规范化,
比如公司必须每年花一定比例的钱用来改善员工工作环境,
或者扩增各部门员工之类。
还有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要投入一些钱用来支持其他新创产业,等等。
把企业良心、社会责任正面规范化,而不只是消极地规范不可行之事。
很多人因为现实问题而无法举发,
也许这方式可以让企业不得不花钱在员工身上,慢慢改善内部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