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bc06 (阿咧)》之铭言:
: 医:即使判脑死 无心跳器捐也恐有道德疑虑
: 针对台大医院过去曾给予药物进行无心跳器捐一事,医界表示,此事在当时是否违法,
仍
: 有争议,但医学伦理上可能有瑕疵;不过,即使是脑死判定,过程中也可能有道德疑虑
。
: “医师并非神,不能决定患者的生死。”国内心脏移植权威、振兴医院心脏医学中心主
任
: 魏峥前晚接受本报采访指出,移除呼吸器的患者,即使存活机率很低,还是有可能活过
来
: ,因此国内器捐法令才会订定严格,经两次脑死判定才能捐赠器官。
: 魏峥认为,器捐移植要十分谨慎,医师宁可少拿到几个器官,也不能错判患者死刑。
: 林口长庚医院器官移植中心主任李威震表示,根据欧美的经验,病患临终前一般会停止
注
: 射升压剂等药物,让心跳自然停止跳动。
: 他说,病患心跳停止后,血压等指数也会跟着往下掉,血压消失的卅分钟内要将病患推
进
: 开刀房,待心电图上完全没有心跳约五分钟后,才可进行肝、肾等器官的摘除及移植手
术
: 。
: 器官捐赠移植登录中心执行长江仰仁说,美国对于死亡判定里包含脑死和心跳停止,对
于
: 不愿意捐赠器官的病患,会在脑死的时候逐渐停止注射升压剂等药物,让病患自然进入
心
: 跳停止的死亡,再摘除器官,西班牙则是没有表明不捐器官,就视同愿意捐赠。
: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9082341.shtml
: 道德有问题
本来就是有疑虑啊
医生不管病人怎么样严重
责任就是要尽100%的全力去抢救
又不是玩赛局理论
还在病人还没完全死透前
就在考虑要如何维持器官新鲜度
说真的
有人真觉得这样在道德可称100%正确吗?
医生又不是神
怎么能决定谁比较该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