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翁玉荣:提早1分死都叫杀人 应尽快调查

楼主: WCisBest (Win)   2014-11-21 19:59:32
非常赞成警大荣誉教授所说的
你提早一秒钟让一个人死都是杀人
都是不对的
你有想过他就是想多活这一秒吗?
你有想过这一秒对他的意义多大吗?
你没有 你只想着救下一个人
你甚至没想过说不定下一秒就回光返照
都有人死亡48小时候复活 更别说下一秒会如何惹
在此强烈呼吁
身为台北人就应该签结 拒绝器官移植到自己体内
那是血淋淋的 心脏还在跳动的人 你忍心吗?
就好像某些基督徒签结拒绝被输血一样
建议该立法改成7*7 49天后确认死亡后才可进行器官捐赠
遏止目前这种残忍的歪风
作者: larusa (最爱小熊宝贝)   2014-11-21 20:00:00
太残忍了
作者: shields5566 (盾牌56)   2014-11-21 20:03:00
10分 建议重写
作者: opthr1215 (天天)   2014-11-21 20:05:00
本来就是 医师判定死亡了还不算死 那就让他死透吧
作者: Chantaljones (尤其我的 )   2014-11-21 20:06:00
...~_~"
作者: kinoyamato (Kino)   2014-11-21 20:17:00
…~_~"
作者: tactics2100 (Ose)   2014-11-21 20:30:00
立法 能合法安乐死 就好啦 医生能合法杀人
作者: discoby (黑皮)   2014-11-21 22:55:00
七七四十九天以后 可能要找九叔才能摆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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