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他接受皇民化运动选择当汉奸,我不说话,因为我意志坚定;
接着,他发表歧视女性的言论,我不说话,因为我不是女性;
再来,他私设帐户收取特定厂商回扣,我不说话,因为我不是该行业者;
后来,他在大陆涉器官买卖,我不说话,因为我不是等待捐赠者;
最后,他要来强摘我器官时,已经没有人能为我说话了。
前面四行我不加以评论,最后一行我持保守态度,因为有没有这样的事并不清楚
作者:
iqnine ( )
2014-11-21 20:03:00连D是加入法轮功?整天扯器官
作者:
Stevenson (Stevenson)
2014-11-21 20:03:00能说出这些话的人, 和吱吱有什么两样呢?
呃…你提的故事没连续性、相关性、故事性、甚至…算了、不会加分
作者:
elzohar (某伊)
2014-11-21 20:05:00XDDD 原来平行世界真的有住人耶
作者:
yeswecan (Paul ─ 走在罗马)
2014-11-21 20:10:00白色巨塔选举篇
作者: freakpoor (dd) 2014-11-21 20:16:00
检验柯贼有何不对,这才是良心吧!这议题没什么不对,有作没做拿出证据啊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4-11-21 20:29:00证据有用吗?律师函不算证据吗? 不想相信何必说那么多呢?
总要被质疑的人拿出证据 质疑别人就不用证据喔 我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