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区国税局发布新闻 宣称个人向国外业者购买 3000 元以上虚拟商品需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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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智慧型手机逐渐普及的缘故,如今透过手机游玩各式各样的游戏也变成相当普遍的状况
,许多玩家也会透过 App Store 或 Google Play 的消费机制,付费购买游戏内的虚拟道
具或装备。
针对这一状况,近日财政部北区国税局也发布了一篇新闻,指出个人向国外业者购买
软件、电子书等虚拟商品,如单笔给付金额超过 3,000 元者,应依法由买受人缴纳营业
税。
针对这一状况,国税局专员指出,若“个人”在手机游戏 App 内购买虚拟商品,则
卖方(包括国外及国内业者)均需依法开立发票予买受人。但若个人向国外业者购买虚拟
商品,且金额超过新台币 3000 元以上,则需依法缴纳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