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柯文哲吁陆:对隔壁小国元首 礼貌还是要有

楼主: jurists (kk)   2014-11-04 12:10:19
※ 引述《ontherun3325 (52694)》之铭言:
: 柯文哲吁陆:对隔壁小国元首 礼貌还是要有
: 【联合晚报╱记者萧照平╱即时报导】
: 2014.11.04 11:29 am
: 针对“环球时报”日前评论,以“地方头头”嘲讽总统马英九对支持香港占中的态度
: ,甚至还说“大陆社会不欠你什么,希望你自重!”对此,无党籍台北市长候选人柯
: 文哲今替总统抱屈,认为中国大陆应对元首要有应有的礼貌与起码的尊重。
: 柯文哲说,不管如何马英九还是中华民国总统,中国大陆就算对隔壁小国元首还是要
: 有应有的礼貌,如果报导是不具名记者写的,就不要理会,倘若是中国国台办或外交
: 部出来讲话,才需要理他;柯文哲并说,中国大陆不管怎样,对台湾领导人还是要有
: 一定的尊重,这是国与国之间最起码的尊敬。
: http://ppt.cc/io3Y
http://www.youtube.com/watch?v=4Za2emUQH98
简单 去看看2014年 柯文哲 说什么
去看看 他是不是真的支持中华民国
我听到的是 柯文哲:我认为我们需要制宪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11-04 12:12:00
奇怪 看来有人心中的中华民国是非两国论的中华民国
作者: xoara (PURE)   2014-11-04 12:15:00
本来就非两国论啊,吱吱还好吧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11-04 12:16:00
现行中华民国宪法就是非两国论的中华民国宪法想要两国论可以去修宪啊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11-04 12:16:00
中华民国宪法并没有规定如何处理大陆土地上政权的问题有人想要作如此解释 也得先理解宪法原本就有解释空间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11-04 12:19:00
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就明定自由地区与大陆地区谁在给你两国的解释空间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11-04 12:19:00
大陆地区没有在宪法中被定义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11-04 12:20:00
没有被定义的范围 事实上就是靠如何被理解来遵守
作者: des1267 (捏捏半糖去冰)   2014-11-04 12:20:00
一国两区为啥需要护照?
作者: winwoeld (pp)   2014-11-04 12:20:00
笑翻了 小英做过 陆委会主委
作者: helwl (态度决定一切)   2014-11-04 12:20:00
撕身份证的人在捍卫中华民国,想骗谁?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11-04 12:21:00
所谓正统悍卫中华民国的 现在的大概在101前挥舞五星旗吧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11-04 12:21:00
你进大陆是拿台胞证不是护照 26过来是拿入台证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11-04 12:21:00
自由地区人民出入大陆地区最好给你用护照XD
作者: Illidan   2014-11-04 12:22:00
央皇说中华民国是流亡政府 中国=中共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11-04 12:22:00
为什么有些人到现在连基本常识都没有?
作者: des1267 (捏捏半糖去冰)   2014-11-04 12:22:00
你不拿护照看有没办法出台湾海关啊 笑 呵
作者: winwoeld (pp)   2014-11-04 12:22:00
→ sading7: 大陆地区没有在宪法中被定义前大陆委员会主委蔡英文:...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11-04 12:23:00
陆委会又不具定义宪法的功能
作者: helwl (态度决定一切)   2014-11-04 12:23:00
吱吱如果可以拿护照入境大陆,我就承认是两国啊,呵呵
作者: purin820611 (Fantine)   2014-11-04 12:23:00
看来有人搞不清楚 "出国"跟"出境"的差别
作者: winwoeld (pp)   2014-11-04 12:24:00
前大陆委员会主委蔡英文: 那我任内 是在干吗??..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11-04 12:24:00
宪法就明定那是中(华民)国的大陆地区了中(华民)国的大陆地区 仍然属于中华民国
作者: des1267 (捏捏半糖去冰)   2014-11-04 12:25:00
学26讲出国=/=出境也改不了你没护照没办法上飞机的事实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11-04 12:25:00
大陆地区是那一个范围 ? 你宪法找出来给我看看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11-04 12:25:00
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 表示:当我死人囉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11-04 12:25:00
“中华民国”与“中(华民)国的大陆地区”当然不是两国
作者: des1267 (捏捏半糖去冰)   2014-11-04 12:26:00
有本事你不用护照上得了飞机再来讲一国
作者: purin820611 (Fantine)   2014-11-04 12:26:00
原来"宪法增修条文" 不是"宪法" (笔记)
作者: winwoeld (pp)   2014-11-04 12:26:00
增修条文也没有对 自由地区 定义阿 XDDD
作者: helwl (态度决定一切)   2014-11-04 12:26:00
屁话一堆,你就拿护照入境大陆试试看会不会被海关赶出来啊?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11-04 12:27:00
没人说增修条文不是宪法啊 但这里也没有定义大陆地区
作者: winwoeld (pp)   2014-11-04 12:27:00
增修条文也没有对 自由地区 定义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11-04 12:27:00
原来国家是由“用护照上得了飞机”来定义XD
作者: des1267 (捏捏半糖去冰)   2014-11-04 12:27:00
不要屁话你就拿台胞证登机啊? 不知道谁在屁话
作者: helwl (态度决定一切)   2014-11-04 12:28:00
如果用护照上得了飞机的话,那香港也是一个国家了,呵呵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11-04 12:28:00
香港护照上挂著的是PRC三个大字 开心吗?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11-04 12:28:00
把登机与宪法规定的国家搞混还真是神逻辑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11-04 12:29:00
宪法XD 没有被定义的大陆地区?
作者: des1267 (捏捏半糖去冰)   2014-11-04 12:29:00
香港是拿SAR护照 你的护照上写SAR? 平行香港?
作者: winwoeld (pp)   2014-11-04 12:29:00
自由地区 也没定义.....继续跳吧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11-04 12:30:00
自由地区确实也没有被定义 但这更能说明它能够被解释有人认为大陆就是中国 那只是其中一种解释罢了
作者: winwoeld (pp)   2014-11-04 12:31:00
去问 前大陆委员会主委蔡英文 ...她会回答 大陆地区..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11-04 12:31:00
你去问啊 那也只是他的意思而已至少问现任主委 他就会说大陆就是中国
作者: winwoeld (pp)   2014-11-04 12:32:00
吴钊燮 陈明通 也当过...
作者: des1267 (捏捏半糖去冰)   2014-11-04 12:32:00
不用问主委啦 问UN不就很清楚了?
作者: hk5566 (cccp)   2014-11-04 12:32:00
吱吱好忙 被要求快点台独建国又被要求先帮ROC复国...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11-04 12:33:00
也有些吱吱是支持两国论的至少比粪蛆支持被灭国来得好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11-04 12:34:00
两国论是老李讲的 小英有参一脚写,但中共认为是搞台独
作者: winwoeld (pp)   2014-11-04 12:34:00
609:是 非洲大陆 吴钊燮 陈明通 蔡英文:.... ...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11-04 12:35:00
不算 因为好端端的啊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11-04 12:35:00
支持流亡政府说=灭国说的好像不是被称为“粪蛆”的人而是2012年中华民国总统候选人之一(及其支持者
作者: winwoeld (pp)   2014-11-04 12:36:00
蔡英文:中华民国是流亡政府- 政治- 自由时报电子报
作者: cool34 (酷的34)   2014-11-04 12:36:00
有人在那边提排泄物啊...你每天不制造排泄物吗?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11-04 12:36:00
而为什么她要选已经灭国之流亡政权总统 只有她知道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11-04 12:37:00
没有动物制造排泄物 蛆蛆靠什么维生? 有点同理心吧
作者: cool34 (酷的34)   2014-11-04 12:37:00
吱吱以为投给民退党就不会亡国才是大白痴拜托吱吱可以滚远一点吗?滚回代表主流民意的吱巴版啦! 天天在秀下限的没品吱 XDDDD
作者: tatata (tt)   2014-11-04 12:42:00
崩溃
作者: xoara (PURE)   2014-11-04 12:43:00
吱吱确实是崩溃了
作者: pinkkate (笑笑猫~)   2014-11-04 12:46:00
看推文还在理性讨论就开始在推吱吱崩溃 XDDD修正 前面还算理性讨论 后面有X开始骂别人“大白痴”XDD真的不知道崩溃的是谁喔~~~人身攻击板主要不要处理一下?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11-04 12:48:00
没有指名道姓的情况下你要说人身攻击谁呢?
作者: pinkkate (笑笑猫~)   2014-11-04 12:51:00
所以你说是哪方在崩溃? 正常人会选开始人身攻击那方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11-04 12:52:00
人身攻击那方是指提出“粪蛆”那方?欧抱歉有些人不以为指称对方为粪属于人身攻击显然开始指称对手为“粪蛆”不是人身攻击
作者: pinkkate (笑笑猫~)   2014-11-04 12:54:00
你要这样讲 那称对方吱吱就不是人身攻击了XD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11-04 12:55:00
而正常人都是积极地把争论对手称为“粪X”
作者: tatata (tt)   2014-11-04 12:55:00
粪蛆 如鱼得水 何来攻击之有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11-04 12:56:00
是的 正常人不会把“粪蛆”视为攻击词汇
作者: pinkkate (笑笑猫~)   2014-11-04 12:56:00
吱蛆互称早就是这边惯有名词了 你要说这是人身攻击也行那这串似乎也是先吱吱来吱吱去的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11-04 12:57:00
当然 加上了“粪”字是没有人身攻击意思的我可以尊称您一具粪pinkkate吗? 是否感到如鱼得水呢?粪pinkkate午安啊我是不是自此加入为正常人的一员? 粪pinkkate您以为如何
作者: pinkkate (笑笑猫~)   2014-11-04 12:58:00
指名道姓攻击....报警了 自重
作者: iceeye (趴猫)   2014-11-04 12:59:00
别再吵了 不然 王卓钧 会来 抄掉这个地下赌盘 抖抖
作者: tatata (tt)   2014-11-04 12:59:00
崩溃 吃个香蕉吧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11-04 13:00:00
粪tatata也午安啊 是否如鱼得水啊“粪”字乃为正常人爱用的尊称 如鱼得水 何来攻击之有
作者: tatata (tt)   2014-11-04 13:01:00
那你得证明我是蛆 不然粪就不是我的水 呵
作者: pinkkate (笑笑猫~)   2014-11-04 13:02:00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11-04 13:02:00
正常人爱用“粪”字 何须证明 粪tatata您说是吧?还是粪pinkkate想改主张“粪蛆”属于攻击
作者: pinkkate (笑笑猫~)   2014-11-04 13:04:00
你可以继续骂没关系....:)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11-04 13:04:00
哪方在崩溃?正常人会选开始人身攻击那方=率先使用粪蛆那方?这“粪”字乃是本人为了加入成为正常人之一员 努力学习使用的尊称
作者: iceeye (趴猫)   2014-11-04 13:08:00
其实 检座最大 开庭是最好乖一点 经验分享
作者: pinkkate (笑笑猫~)   2014-11-04 13:08:00
是呀 我很想看到时检要和解时候 某尊驾是否还这么呛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11-04 13:10:00
本人虚心学习使用“粪蛆”中“粪”字的奥妙就看检察官大人如何来评论吧~
作者: tatata (tt)   2014-11-04 13:10:00
去跟警察慢慢聊吧XD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11-04 13:11:00
使用“粪蛆”不是开始人身攻击 而“大白痴”才是
作者: iceeye (趴猫)   2014-11-04 13:11:00
其实 自己去地检署递状 也OK! 只是可能还是会转发刑警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11-04 13:12:00
使用“粪蛆”中“粪”字的攻击程度同“吱”字 这种论理下我只能自承不是正常人
作者: vivi50218 (Morris)   2014-11-04 13:42:00
这篇钓到蛮多人喔 水桶要满了
作者: lrm549 (洛恩 a.k.a sirius)   2014-11-04 13:44:00
我还以为我会看到 单子 结果是警局XD另外 不是跟警察聊 做做笔录最后还是找检座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4-11-04 16:21:00
好多鱼阿 快去HateP_Picket回报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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