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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loveangel (最愛天使å¸åœ‹IV)
2014-10-30 12:38:01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825918
〔记者曾韦祯/台北报导〕台湾公务人员前往中国,在民进党执政时期,透过“台湾地区
公务员及特定身分人员进入大陆地区许可办法”进行管制;但在二○○六年国、亲两党主
导修正“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后,放宽为只限制高阶文官及敏感职务;二○○八年马英九
执政后,随即大幅松绑,至今才全面禁止高阶公务员赴中国进修。
政府最早于一九九三年订定“台湾地区人民进入大陆地区许可办法”,公务员只能在中国
的配偶、二亲等重病或死亡时,申请赴中探病、奔丧;但担任行政职的政务官、涉国防或
机密科技研究者、任职于国安局、国防部、调查局或警察,均不得赴中。一九九五年放宽
,让在中国有三亲等的九职等以下公务员赴中探亲。二○○○年将探病、奔丧的条件放宽
至三亲等。
陈水扁上台后,二○○二年开放在中国有三亲等的公务员赴中探亲。二○○四年配合“两
岸人民关系条例”的修正,将办法改名为“台湾地区公务员及特定身分人员进入大陆地区
许可办法”,改采“原则开放、例外许可”管制公务人员赴中。
二○○六年因国、亲主导修法,解禁十职等、警监四阶以下人员赴中;因而配合修正许可
办法,让未涉国安、国防的十职等、警监四阶以下人员,无须再申请许可,就能自由进出
中国。十一职等、警监三阶以上者的探亲、探病、奔丧条件,也放宽为四亲等。
国安局曾警告 违规进修已达千余人次
马英九执政后,面对县市长不断申请赴中,加上两岸交流频繁,二○○八年两度修正许可
办法,十一职等以上的高阶文官,“不限事由”均可申请赴中,并简化许可的申请流程;
政务官、直辖市长及县市长,则可申请赴中从事业务相关的公务活动及探亲。
在形同完全解禁下,前国安局长蔡得胜去年底在立法院警告,公务员违规赴中进修问题严
重,已达一千多人次;马政府在研究多时后,终于在今年十月明文禁止公务员赴中从事任
何型态的进修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