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转录] 勇夫护孕妻掐死贼 律师吕秋远发文KO一面倒网友

楼主: manfale (战神 吱见愁)   2014-10-29 18:12:22
※ 引述《happyweina (玫瑰骑士)》之铭言:
: 举个以前的例子好了。曾经有一对情侣到阳明山看夜景,后来有一群流氓跟他们抽“
: 恋爱税”,男生没钱,流氓就叫他骑车到小七领钱,而且威胁不得报警,否则就对女
: 生好看。男生依照约定,把钱拿给流氓,但是流氓却又顿起色心,想要性侵女生。女
: 生趁隙踢了流氓下体,流氓痛不欲生,其他人则四散逃逸。男生这时候把流氓痛扁一
: 顿,不小心,这个流氓就被打死了。
: 请问,这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标准在哪里?
: 这个案件后来被起诉,但是不同审级的法院有不同的见解。关键点就在于到底流氓被
: 踢到下体的时候,是不是已经不能反抗?刑法上的正当防卫,可以让被害人反抗,但
: 是为什么会有防卫过当的设计,就是因为刑法认为,当已经KO对方以后,就应该停止
: 殴打对方。如果继续下去,那么已经转换为新的伤害或杀人犯意,被害人就有可能在
: 刹那间转换成被告,或者是防卫过当。
这个案子的事实状况是去阳明山看夜景的两对情侣共四人
流氓性侵女生的时候,被其他三人攻击,于是四散奔逃,这两对逮到其中一个流氓
法院之所以认定防卫过当,是因为四人在抓到流氓并捆绑好,然后开始殴打流氓
结果却失手把流氓打死,这当然会构成防卫过当,法院认为过当的见解很正确
吕秋远拿这个来当例子,根本就是引喻失义,这篇跟他FB中大部分的文章一样
没有阅读和引用价值
作者: yourway2034 (YourWay)   2014-10-29 18:19:00
可能例子用错了 但是内容的论理逻辑还是值得看
作者: basta (basta)   2014-10-29 18:26:00
案例都用错了,这位真的是律师吗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4-10-29 18:28:00
这就是绿师啊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10-29 18:32:00
律师收了钱辩护 黑的都要能讲成白的啊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4-10-29 18:34:00
话说回来 要不是他总是这样时常有特别的意见 那会这么出名?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10-29 18:36:00
我觉得他的意见不算特别 但是夸大且举例有问题对犯罪者的反击确实是不能无限制 会另外产生私刑问题
作者: siliver (奶茶猫~~号:)   2014-10-29 18:49:00
举例有问题当然会让整个说服力大减,这是吱吱常见的毛病.
作者: strangegamma (黑川)   2014-10-29 18:54:00
我想这例子的问题最奇怪的是把阳明山类比自宅......
作者: mecca (咩卡)   2014-10-29 18:59:00
古美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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