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im (@@@@@@@)》之铭言:
: ※ 引述《eternalzero (星辰碎片)》之铭言:
: : 国民党台北市长参选人连胜文上午接受广播专访前受访时说,
: : 如果这个事情是真的话,那听起来真的是一件非常恐怖的事情,
: : 柯先生有必要对他形象、个人形象严厉的指控,说清楚、讲明白。
: (其他部份恕删)
: 连胜文说这句话,就字面来看,没有问题吗?
: 对,好像很温和没错啦~
: 不过连胜文你应该是念法律的吧!
: 应该是呼吁控诉者,拿出证据说清楚讲明白,
: 怎么会是呼吁被控诉者,说清楚讲明白?(虽然柯P也做出说明了)
: ********
: 不要忘了上次顶新事件,你说你跟魏家不熟
: 记者请柯P评论,柯P就说【连胜文说什么就是什么】
: 示范一个月了,学一下,好吗?
我也觉得学法的如果还讲出这种话,不是法没学好,就是完全的选举语言。
罗马法的基本原则是“有疑,当有利于被告人之利益”。
中国古代皋陶和舜对话也说过了“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
你指控某人有罪,必须是由你提出证据证明他有罪,
而不是你指控某人有罪,要求某人自提证据证明自己无罪。
连胜文学法的,恩,还拿到博士。大家自己判断吧。